“受”即感受,例如苦的感受、乐的感受、不苦不乐的感受。

世俗上常说人有“身”、“心”,而“受”可视为身与心之间的媒介。有了“受”作为媒介,身体的感官才会影响心理,心理也会进一步影响身体。

四念处的第二个为“受念处”,即位于“身念处”和“心念处”之间。在念住时,“受念处”可作为从较明显的“身念处”进入较抽象的“心念处”之间的衔接。

凡夫执著为我的“五阴”当中,“受”是第二个,同时“受”也是十二因缘的第七支,由于它能引生“爱”支,因此了解受的本质,对于洞察贪爱以及苦的生起有其必要。

《杂阿含经》“受相应”的内容为本卷 466~489 经,其中前几经是教导“受”的根本义理,第 469、470 经则指出修行人在身受时可以不生心受,而不执著于受。为什么不应执著受呢?因为受是飘忽无常的,如第 471~474 经所解说。第 475~481 经则分析无常背后受的因缘,第 482 经至卷末则解释较高层次的受以及进阶的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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