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种姓为婆蹉的外道出家人来请教佛陀一个又一个问题,都是十四无记的问题:
婆蹉种出家白佛言:“云何?瞿昙!命即身耶?”
“瞿昙”是释迦牟尼佛俗家古代的族姓,因为外道们不认为释迦牟尼佛是觉悟者,不像佛弟子般尊称佛陀为“世尊”,而只以佛陀未出家前的族姓称呼他。
婆蹉问佛陀是否同意“命即是身”?白话意思是:“生命即是肉体,两者不可以分离吗?”
“命即是身”的观点,将肉体认为是“我”,生命的一切就是肉体机能的展现。
佛告婆蹉种出家:“命即身者,此是无记。”
佛陀回说这是“无记”,也就是佛陀不予回答的问题。
身心都是因缘而生、因缘而灭的,肉体败坏后还是会由于因缘而轮回,因此生命并不等同于肉体。但肉体是生命存在的因缘条件之一,并不能否定肉体对生命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提出这个问题的人通常对于“生命”有错误的认知,忽视了因缘法则之下完整的生命轮回现象。在命题错误的情况下,佛陀对此不加以讨论,也就是“无记”。
“云何?瞿昙!为命异身异耶?”
婆蹉接着问佛陀是否同意十四无记中的另一主张“命异身异”,白话意思是:“生命(灵魂)是一回事,肉体是另一回事,两者可以分离吗?”
“命异身异”的观点,认为有个灵魂一类的东西才是“我”,肉体不是“我”,两者是可以分离的,灵魂不需要肉体即可独自长存。
佛告婆蹉种出家:“命异身异者,此亦无记。”
佛陀回答说这也是“无记”。
讨论这个问题的人通常将生命(灵魂)视为一个独自存在且不变异的自我,因此命题错误,基于错误命题的讨论容易沦为鸡同鸭讲,而不加以讨论。
就以现代来说,也有“灵魂永生”一类的说法。常有人问佛法是否认为“灵魂永生”?这不是一个字“对”或“错”就能讲清楚的。从佛法的角度来看,是有众生轮回的现象没错,但并没有永恒不变、能独自存在的灵魂。因此面对相信错误命题的发问者,不宜直接跳进错误的命题中回答“对”或“错”,以免加深对方错误的认知。
婆蹉种出家白佛:“云何?瞿昙!命即身耶?答言:‘无记’。命异身异?答言:‘无记’。沙门瞿昙有何等奇?弟子命终,即记说言:‘某生彼处,某生彼处。’彼诸弟子于此命终舍身,即乘意生身生于余处。当于尔时,非为命异身异也?”
婆蹉不了解为何佛陀不回答这些问题,更举例他曾听说佛陀记说弟子死亡后往生到别处。婆蹉认为这些轮回的例子,不就支持“命异身异”?轮回的例子似乎支持“生命和肉体是两回事,可以分离”的“命异身异”观点。
佛告婆蹉:“此说有余,不说无余。”
佛陀回答他:“这些谁往生到哪里的例子是在讲有执著的人,而不是说已没有残余执著的人。”
也就是说谁往生到哪里的例子,是“个案”的层次而不是“真理”的层次,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状况,像阿罗汉就不会再转生到哪里。既然这些个案无法放诸四海皆准,就不能说是真理。
举例来说,地球上一切万物都会朝地面落下,因此有无数的个案支持“万物朝地面落下”这个现象。但是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太空中的物体就不一定朝地面落下了,也可能被别的大型天体重力吸引。因此在讨论物理学定律(物理学的真理)时,要发掘的是“万有引力定律”,而不是“万物朝地面落下”的无数个案。
借由这一句回复,佛陀试着将婆蹉由陷入个案、陷入错误命题的钻牛角尖中拉出来,提升到对于事物本质、真理的讨论上。
婆蹉白佛:“瞿昙!云何说有余,不说无余?”
佛告婆蹉:“譬如火,有余得然,非无余。”
婆蹉听不懂前面那一句话,因此请佛陀说明。
佛陀就以火为例,如果没有任何残存的东西,火就不会继续烧。有残余执著的人就会轮回,没残余执著的人则不轮回。
婆蹉白佛:“我见火无余亦然。”
佛告婆蹉:“云何见火无余亦然?”
婆蹉白佛:“譬如大聚炽火,疾风来吹,火飞空中,岂非无余火耶?”
佛告婆蹉:“风吹飞火,即是有余,非无余也。”
婆蹉白佛:“瞿昙!空中飞火。云何名有余?”
佛告婆蹉:“空中飞火依风故住,依风故然;以依风故,故说有余。”
婆蹉以为没有任何残存的东西,火仍然会继续燃烧,并以他看到大风将火吹到空中时,火在空中燃烧为例。
佛陀则表示纵使被大风吹到空中的火会燃烧,最少也有依著风,而不是什么都没有。如果是在没有任何残存东西的真空中,火是烧不起来的。
婆蹉白佛:“众生于此命终,乘意生身往生余处。云何有余?”
佛告婆蹉:“众生于此处命终,乘意生身生于余处,当于尔时,因爱故取,因爱而住,故说有余。”
了解了比喻后,婆蹉询问让众生在命终后轮回到别的地方的残存东西是什么?
佛陀答道残存的是执著:“因爱故取,因爱而住”,众生因为贪爱而有执著,因为贪爱持续著轮回。
在这样一系列的问答中,可以见到佛陀成功地将婆蹉从十四无记的错误命题里拉出来,让他问起真正重要的问题,也可见佛陀教化的善巧。
该问的不是“命即是身”、“命异身异”的对错,而是:“什么造成了生死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