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002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一天子,容色绝妙,于后夜时来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身诸光明遍照祇树给孤独园。
时,彼天子说偈问佛:
“断除于几法, 几法应弃舍,
而复于几法, 增上方便修,
几聚应超越, 比丘度驶ⓐ流①。”
尔时,世尊说偈答言:
“断除五、舍五②, 增修于五根,
超越五和合③, 比丘度流渊。”
时,彼天子复说偈言:
“久见婆罗门, 逮得般涅槃,
一切怖已过, 永超世恩爱。”
时,彼天子闻佛所说,欢喜随喜,稽首佛足,即没不现。
[校勘]
ⓐ “驶”,大正藏原为“𫘝”,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驶”。
[注解]
① 驶流:湍急的水流。
② 断除五、舍五:相当的《别译杂阿含经》经文作“能断于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弃舍于五欲(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应该切断五、应该舍断五”,南传注释书解为断除五下分结(身见、戒取、疑、贪欲、瞋恚)、舍断五上分结(色贪、无色贪、掉举、慢、无明)。
③ 超越五和合:超越五阴(“阴”又译为“蕴”,是积聚、和合的意思)。相当的《别译杂阿含经》经文作“成就五分法(即“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超越五执著”,南传注释书将五执著解为贪执著、瞋执著、痴执著、慢执著、见执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经文中的几个“五”,不同的经论举了不同的例子,列表如下供参照:
出处 | 断五 | 舍五 | 修五 | 超越五 |
---|---|---|---|---|
《杂阿含经》第1002经 | 五 | 五 | 五根 | 五和合 |
《杂阿含经》第1312经 | 五 | 五 | 五 | 五种积聚 |
《别译杂阿含经》第140经 | 五盖 | 五欲 | 五根 | (成就)五分法 |
《别译杂阿含经》第311经 | 五欲受阴 | 五盖 | 五根 | (成就)五分身 |
《尊婆须蜜论》卷十 | 五盖 | 五下分结 | 五根 | 五上分结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诸天相应1〉第5经 | 五 | 五 | 五 | 五执著 |
南传注释书《显扬真义》 | 五下分结 | 五上分结 | 五根 | 贪执著、瞋执著、痴执著、慢执著、见执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