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072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尊者僧迦蓝①于拘萨罗人间游行,至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彼僧迦蓝比丘有本二ⓐ②,在舍卫国中,闻僧迦蓝比丘于拘萨罗人间游行,至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闻已,著好衣服,庄严华璎ⓑ,抱其儿来诣祇洹③,至僧迦蓝比丘房前。
尔时,尊者僧迦蓝出房露地④经行。时,彼本二来到其前,作是言:“此儿幼小,汝舍出家,谁当养活?”
时,僧迦蓝比丘不共语。如是再三,亦不共语。
时,彼本二作如是言:“我再三告,不与我语,不见顾视,我今置儿。”著经行道头而去,言ⓒ:“沙门!此是汝子,汝自养活,我今舍去。”
尊者僧迦蓝亦不顾视其子。
彼本二复言:“是沙门今于此儿都不顾视,彼必得仙人难得之处。善哉,沙门!必得解脱。”情愿不遂,抱子而去。
尔时,世尊入昼正受,以天耳过人之耳,闻尊者僧迦蓝本二所说,即说偈言:
“来者不欢喜, 去亦不忧戚。
于世间和合ⓓ, 解脱不染著。
我说彼比丘, 为真婆罗门。
来者不欢喜, 去亦不忧戚。
不染亦无忧, 二心俱寂静,
我说是比丘, 是真婆罗门。”
佛说此经已,尊者僧迦蓝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作礼而去。
[校勘]
ⓐ “本二”,巴利本作 Purāṇadutiyaka。
ⓑ “璎”,圣本作“缨”。
ⓒ “言”,圣本作“告言”。
ⓓ “合”,大正藏原为“舍”,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合”。
[注解]
① 僧迦蓝:比丘名。曾七次出家,六次还俗,在第七次出家后证阿罗汉。佛陀称赞他“能降伏魔外道邪业”第一。又译为“僧迦摩”。
② 本二:本来的伴侣,指出家前的妻子。
③ 祇洹:即“祇树给孤独园”,佛陀的道场之一,由给孤独长者向祇陀太子买下土地,并由祇陀太子布施树林。其中“洹”读音同“环”,是梵语中“林”的音译。
④ 露地:户外没有遮蔽物的地方。
[对应经典]
- 《别译杂阿含经》卷一第11经。
- 参考 Thera Gāthā 453-458。
- Udāna I.8。
[读经拾得]
本经记载僧迦蓝尊者出家后俗家妻子苦苦纠缠的事件,以及佛陀知道后所说的偈子。另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七〈邪聚品35〉第10经提到记载他证阿罗汉后,俗家丈母娘带着妻子来纠缠,而他不为所动,被佛陀称赞为:“欲平等论阿罗汉,当言僧迦摩比丘是也。能降伏魔官属者,亦是僧迦摩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