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07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央瞿多罗①国人间游行。经ⓐ陀婆阇梨迦林中,见有牧牛者、牧羊者、采柴草者,及余种种作人,见世尊行路,见已,皆白佛言:“世尊!莫从此道去!前有央瞿利摩罗②贼,脱恐怖人。”
佛告诸人:“我不畏惧。”作此语已,从道而去。彼再三告,世尊犹去。遥见央瞿利摩罗手执刀楯走向,世尊以神力现身徐行,令央瞿利摩罗驶ⓑ走不及③。走极疲乏已,遥语世尊:“住!住!勿去。”
世尊并行而答:“我常住耳,汝自不住。”
尔时,央瞿利摩罗即说偈言:
“沙门尚驶[*]行, 而言我常住,
我今疲倦住, 说言汝不住,
沙门说云何, 我住汝不住?”
尔时,世尊以偈答言:
“央瞿利摩罗, 我说常住者,
于一切众生, 谓息于刀杖。
汝恐怖众生, 恶业不休息,
我于一切虫, 止息于刀杖。
汝于一切虫, 常逼迫恐怖,
造作凶恶业, 终无休息时。
我于一切神④, 止息于刀杖,
汝于一切神, 长夜苦逼迫。
造作黑恶业, 于今不止息,
我住于自ⓒ法, 一切不放逸。
汝不见四谛, 故不息放逸。”
央瞿利摩罗说偈白佛:
“久乃见牟尼, 故随路而逐,
今闻真妙说, 当舍久远恶。
作如是说已, 即放舍刀楯,
投身世尊足, 愿听我出家。
佛以慈悲心, 大仙⑤多哀愍,
告比丘善来, 出家受具足。”
尔时,央瞿利摩罗出家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须发,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增修梵行。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央瞿利摩罗得阿罗汉,觉解脱喜乐。即说偈言:
“本受不害名⑥, 而中多杀害,
今得见谛名, 永离于伤杀。
身行不杀害, 口意俱亦然,
当知真不杀, 不迫于众生。
洗手常血色, 名央瞿摩罗,
浚流⑦之所漂, 三归制令息。
归依三宝已, 出家得具足,
成就于三明, 佛教作已作。
调牛以捶杖, 伏象以铁钩,
不以刀捶杖, 正度调天人。
利刀以水石, 直箭以温ⓓ火,
治杖ⓔ以斧斤, 自调以黠慧。
人前行放逸, 随后能自敛,
是则照世间, 如云解月现。
人前放逸行, 随后能自ⓕ敛,
于世恩爱流, 正念而超出。
少壮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是则照世间, 如云解月现。
少壮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于世恩爱流, 正念以超出。
若度诸恶业, 正善能令灭,
是则照世间, 如云解月现。
人前造恶业, 正善能令灭,
于世恩爱流, 正念能超出。
我已作恶业, 必向于恶趣,
已受于恶报, 宿债ⓖ食已食⑧。
若彼我怨憎, 闻此正法者,
得清净法眼, 于我修行忍。
不复兴斗讼, 蒙佛恩力故,
我慈ⓗ行忍辱, 亦常赞叹忍。
随时闻正法, 闻已随修行。”
佛说此经已,央瞿利摩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经”,圣本作“迳”。
ⓑ “驶”,大正藏原为“𫘝”,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驶”。[*]
ⓒ “自”,大正藏原为“息”,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自”。
ⓓ “温”,大正藏原为“煴”,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温”。
ⓔ “杖”,大正藏原为“材”,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杖”。
ⓕ “能自”,圣本作“自能”。
ⓖ “债”,大正藏原为“责”,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债”。
ⓗ “慈”,大正藏原为“怨”,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慈”。
[注解]
① 央瞿多罗:古代印度小国,位于十六大国的鸯伽国与末罗国之间,首都为阿惒那。另译为“鸯祇”。
② 央瞿利摩罗:比丘名,曾误信邪师而以为杀人可升天,杀了许多人,后来受佛陀渡化出家,证阿罗汉。佛陀称赞他“体性利根,智慧渊远”第一。又译为“央掘魔罗”、“鸯掘魔”。
③ 驶走不及:迅速追赶但赶不上。
④ 一切神:一切的有情众生。这里的“神”特指神识。
⑤ 大仙:“仙”为“仙”的异体字,读音同“仙”。大仙指佛陀。
⑥ 不害名:央瞿利摩罗的本名为Ahiṃsaka,这个字是从ahiṃsa(不害、无害)所衍生。
⑦ 浚流:水流,指生死不息的轮回。
⑧ 已受于恶报,宿债食已食:种下恶因所招致的恶果,在受完恶果报之后,就算已经承受该有的果报了。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记载杀人魔魔央瞿利摩罗归化佛教的故事,“央瞿利摩罗”这也就是大家较熟悉的“央掘魔罗”。他因为邪师教导他杀人可成道,而曾杀了许多人,最后杀佛不成,反而归依佛陀出家,证阿罗汉。这也是一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