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07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央瞿多罗国人间游行。经陀婆阇梨迦林中,见有牧牛者、牧羊者、采柴草者,及余种种作人,见世尊行路,见已,皆白佛言:“世尊!莫从此道去!前有央瞿利摩罗贼,脱恐怖人。”

佛告诸人:“我不畏惧。”作此语已,从道而去。彼再三告,世尊犹去。遥见央瞿利摩罗手执刀走向,世尊以神力现身徐行,令央瞿利摩罗走不及。走极疲乏已,遥语世尊:“住!住!勿去。”

世尊并行而答:“我常住耳,汝自不住。”

尔时,央瞿利摩罗即说偈言:

“沙门尚驶[*]行,  而言我常住,
 我今疲住,  说言汝不住,
 沙门说云何,  我住汝不住?”

尔时,世尊以偈答言:

“央瞿利摩罗!  我说常住者,
 于一切众生,  谓息于刀杖,
 汝恐怖众生,  恶业不休息,
 我于一切虫,  止息于刀杖;
 汝于一切虫,  常逼迫恐怖,
 造作凶恶业,  终无休息时。
 我于一切,  止息于刀杖;
 汝于一切神,  长夜苦逼迫,
 造作黑恶业,  于今不止息。
 我住于自,  一切不放逸;
 汝不见四谛,  故不息放逸。”

央瞿利摩罗说偈白佛:

“久乃见牟尼,  故随路而逐,
 今闻真妙说,  当舍久远恶。”

作如是说已,即放舍刀楯,投身世尊足:“愿听我出家。”

佛以慈悲心,大仙多哀愍,告比丘:“善来!”出家受具足。

尔时,央瞿利摩罗出家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须发,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增修梵行。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央瞿利摩罗得阿罗汉,觉解脱喜乐。即说偈言:

“本受不害名,  而中多杀害,
 今得见谛名,  永离于伤杀。
 身行不杀害,  口意俱亦然,
 当知真不杀,  不迫于众生。
 洗手常血色,  名央瞿摩罗,
 浚流之所漂,  三归制令息。
 归依三宝已,  出家得具足,
 成就于三明,  佛教作已作。
 调牛以捶杖,  伏象以铁钩,
 不以刀捶杖,  正度调天人。
 利刀以水石,  直箭以温
 治杖斧斤,  自调以黠慧。
 人前行放逸,  随后能自敛,
 是则照世间,  如云解月现。
 人前放逸行,  随后能自敛,
 于世恩爱流,  正念而超出。
 少壮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是则照世间,  如云解月现。
 少壮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于世恩爱流,  正念以超出。
 若度诸恶业,  正善能令灭,
 是则照世间,  如云解月现。
 人前造恶业,  正善能令灭,
 于世恩爱流,  正念能超出。
 我已作恶业,  必向于恶趣,
 已受于恶报,  宿债食已食
 若彼我怨憎,  闻此正法者,
 得清净法眼,  于我修行忍。
 不复兴斗讼,  蒙佛恩力故,
 我慈行忍辱,  亦常赞叹忍,
 随时闻正法,  闻已随修行。”

佛说此经已,央瞿利摩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经”,圣本作“迳”。

“驶”,大正藏原为“𫘝”,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驶”。[*]

“自”,大正藏原为“息”,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自”。

“温”,大正藏原为“煴”,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温”。

“杖”,大正藏原为“材”,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杖”。

“能自”,圣本作“自能”。

“债”,大正藏原为“责”,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债”。

“慈”,大正藏原为“怨”,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慈”。

[注解]

央瞿多罗:古代印度小国,位于十六大国的鸯伽国与末罗国之间,首都为阿惒那。另译为“鸯祇”。

央瞿利摩罗:比丘名,曾误信邪师而以为杀人可升天,杀了许多人,后来受佛陀渡化出家,证阿罗汉。佛陀称赞他“体性利根,智慧渊远”第一。“央瞿利摩罗”义译为“指鬘”,即杀人后取手指头串成花圈,这是他的外道师父教他的升天方法,世人因此称他作“央瞿利摩罗”。又译为“央掘魔罗”、“鸯掘魔”。

脱恐怖人:或许会逼迫人。相当的《别译杂阿含经》经文作“或伤害人”,相当的《增壹阿含经》经文作“诸有人民,欲就此道者,要集十人、或二十人、或三十、四十、五十人,犹不得过,尽为鸯掘魔所擒获”,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是凶暴者、血手者、执著杀戮者、对活的生命类不同情者,以他,村落被转成非村落,城镇被转成非城镇,地方被转成非地方。他一一杀人后,戴上指串环。沙门!十人、二十人、三十人、四十人、五十人一一结群后起程,他们也落入盗贼鸯掘摩罗的灭没之手”。

楯:古代用来抵御敌人兵刃及保护自己的兵器。通“盾”。

徐行:缓步而行。

驶走不及:奔跑但追不上。

倦:“倦”的异体字。

神:在这里特指有神识的众生,即有情众生。相当的《别译杂阿含经》经文作“有命”,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生物类”。

住于自法:住于四念处,而离于烦恼、不善法。参见《杂阿含经》卷二十四第638经:“当作自洲而自依,当作法洲而法依,当作不异洲、不异依”(应当依靠观察自己的身心而修证佛法,依靠正法的教导而修证佛法,不必外求)。

四谛:四项圣者所证的真理:苦、集、灭、道。又译为“四圣谛”、“四真谛”。

大仙:指佛陀。“仙”为“仙”的异体字,读音同“仙”。

不害名:央瞿利摩罗的本名为Ahiṃsaka,这个字是从ahiṃsa(无伤害;不害)所衍生。

浚流:深的水流。“浚”是深的意思,读音同“俊”。按:可参考《杂阿含经》卷四十三第1172经:“浚流者,譬四流——欲流、有流、见流、无明流”。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尽明(漏尽神通)。

利刀以水石:磨刀要用泡水或洒水过的磨刀石。按:磨刀石要先泡水或洒水,可润滑且“吐浆”让磨出的颗粒参与研磨,并避免磨擦生热而烫手。

直箭以温火:将弯曲的箭杆矫正为直的,需要用温和的火烤。按:“矫”字中有“矢”,即出自箭杆的火烤取直。

斧斤:刀斧。“斤”本义是伐木用的斧头,是象形字。

已受于恶报,宿债食已食:遭受恶果后,消化了过去所欠的因果债。按:《增壹阿含经》、《央掘魔罗经》等经以及相当的南传经文皆记载,央瞿利摩罗证阿罗汉后,入城乞食时遭受许多人攻击而头破血流,佛陀告诉他这是在偿还原本应在地狱长时间遭受的恶果。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央瞿利摩罗”较常译为“央掘魔罗”,其他许多经论中有进一步说明本经所载事件的背景:

邪师告诉央掘魔罗杀一千人(也有说一百人)可升天,而他只差一人就达成了,因此决定杀了下一位见到的人,这时他的母亲正前往给他送饭。突然间,佛陀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所以央掘魔罗试图追杀佛陀,也就是本经所载的事件。

央掘魔罗奔跑着想追杀佛陀,却苦苦追赶不上,于是向佛陀喊道:“停下来,不要再走了!”佛陀回答他:“我早就停下来了(止息了杀业、恶业),是你还没停止,不得休息。”借由这样的问答,将佛法教给他。

最后央掘魔罗追杀佛陀不成,反而“放下屠刀”,随佛出家,证阿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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