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104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能受持七种受①者,以是因缘得生天帝释ⓐ处。谓ⓑ天帝释本为人时,供养父母,及家诸尊长,和颜软语,不恶口,不两舌,常真实言②;于悭悋世间,虽在居家而不悭惜,行解脱施,勤施,常乐行舍ⓒ③,施会④供养,等施一切。”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供养于父母, 及家之尊长,
柔和恭逊辞, 离麁言两舌。
调伏悭悋⑤心, 常修真实语,
彼三十三天ⓓ, 见行七法者。
咸各作是言, 当来生此天。”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天帝释”,巴利本作 Sakka-devānam inda。
ⓑ “谓”,宋、元、明三本作“诸”。
ⓒ “舍”,大正藏原为“施”,成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舍”。
ⓓ “三十三天”,巴利本作 Tāvatiṃsā。
[注解]
① 七种受:天帝释之所以成为三十三天的天主,是因为过去世受持七法,这七法分别是“供养父母、供养家诸尊长、和颜软语、不恶口、不两舌、常真实言、不悭悋并且没有执著的施舍”。
② 真实言:同“真实语”;即不妄语。
③ 常乐行舍:时常乐于修行施舍;时常以布施锻炼自己能欢喜地舍离、放下。
④ 施会:即为“大施会”,又作“无遮大会”、“无遮会”。为五年举办一次,不分贤圣贵贱均可参与受施的布施大会。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天帝释之所以成为三十三天的天主,是因为过去世受持七法,这七法在各译本的记载是:
《杂阿含经》第1104经 | 《别译杂阿含经》第33经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 |
---|---|---|
供养父母 | 孝顺父母 | 奉养父母 |
供养家诸尊长 | 恭敬尊长 | 尊敬家中年长 |
和颜软语 | 所言柔软 | 柔和语 |
不恶口 | 不起瞋恚,设生嫌恨,寻思灭之 | 没愤怒者,如果我的愤怒生起,会急速地排除 |
不两舌 | 断于两舌 | 离离间语 |
常真实言 | 恒修实语,终不欺诳 | 真实语 |
于悭悋世间,虽在居家而不悭惜,行解脱施,勤施,常乐行施,施会供养,等施一切 | 好施、无悭 | 以离悭垢之心住于在家,自在地施舍,亲手施与,乐于舍,回应乞求,乐于均分与布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