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22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摩拘罗山。

时,有侍者比丘名曰罗陀,白佛言:“世尊!所谓众生者,云何名为众生?”

佛告罗陀:“于色染著缠绵,名曰众生;于受、想、行、识染著缠绵,名曰众生。”

佛告罗陀:“我说于色境界当散坏消灭,于受、想、行、识境界当散坏消灭,断除爱欲,爱尽则苦尽,苦尽者我说作苦边。譬如聚落中诸小男小女嬉戏,聚土作城郭宅舍,心爱乐着,爱未尽、欲未尽、念未尽、渴未尽,心常爱乐、守护,言:‘我城郭,我舍宅。’若于彼土聚爱尽、欲尽、念尽、渴尽,则以手拨足蹴,令其消散。如是,罗陀,于色散坏消灭爱尽,爱尽故苦尽,苦尽故我说作苦边。”

佛说此经已,罗陀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罗陀”,巴利本作 Rādha。 “蹴”,宋、元、明三本作“蹈”。

[注解]

城郭宅舍:城墙、房舍。

以手拨足蹴,令其消散:用手拨开、脚踏踩,让它消散。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以手脚打散、破坏、粉碎泥土屋,不玩游戏了”。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众生”的梵语sattva或巴利语satta,中文音译“萨埵”,又义译为“有情”。此经中的“众生”一词,一语双关,同时指其“众生”、“有情”两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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