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325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时,有优婆夷ⓐ①子,受八支斋②,寻即犯戒,即为鬼神所持③。 1)
尔时,优婆夷即说偈言:
“十四十五日, 及月分八日④,
神通瑞应月⑤, 八支善正受,
受持于斋戒, 不为鬼所持,
我昔数咨问, 世尊作是说。”
尔时,彼鬼即说偈言:
“十四十五日, 及月分八日,
神足瑞应月, 八支修正受。
斋肃清净住, 戒得ⓑ善守护,
不为鬼戏弄, 善哉从佛闻。
汝当说言放, 我当放汝子,
诸有慢缓业, 染污⑥行苦行。
梵行不清净, 终不得大果,
譬如拔葌ⓒ草⑦, 执缓则伤手。
沙门行恶触, 当堕地狱中,
譬如拔葌[*]草, 急捉ⓓ不伤手。
沙门善摄持, 则到般涅槃。”
时,彼鬼神即放优婆夷子。尔时,优婆夷说偈告子言:
“子汝今听我, 说彼鬼神说,
若有慢缓业, 秽污修苦行。
不清净梵行, 彼不得大果,
譬如拔葌草, 执缓则伤手。
沙门起恶触, 当堕地狱中,
如急执葌草, 则不伤其手。
沙门善执护, 逮得般涅槃。”
时,彼优婆夷子如是觉悟已,剃除须发,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⑧,心不得乐,还归自家,母遥见子,而说偈言:
“迈世而出家, 何为还聚落,
烧舍急出财⑨, 岂还投火中?”
其子比丘说偈答言:
“但念母命终, 存亡不相见,
故来还瞻视, 何见子不欢。”
时,母优婆夷复说偈ⓔ言:
“舍欲而出家, 还欲服食之,
是故我忧悲, 恐随魔自在。”
是时,优婆夷如是、如是发悟其子;如是,其子还空闲处,精勤思惟,断除一切烦恼结缚,得阿罗汉果证。
[校勘]
ⓐ “优婆夷”,巴利本作 Upāsika。
ⓑ “得”,大正藏原为“德”,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得”。
ⓒ “葌”,大正藏原为“菅”,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葌”。[*]
ⓓ “捉”,明本作“提”。
ⓔ “复说偈”,大正藏原为“说偈答”,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复说偈”。
[注解]
① 优婆夷:在家的女性佛教徒。
② 八支斋:效法阿罗汉无贪、瞋、痴,戒除“杀生、偷盗、淫欲、妄语、饮酒、涂香歌舞、坐卧高广大床、非时食”。又译为“八关斋”。
③ 为鬼神所持:被鬼神所控制,而身不由己、心不自在。例如被鬼神所干扰或附身。
④ 十四十五日,及月分八日:佛陀时代,印度一般宗教都有于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举行布萨集会的习惯。佛陀也因应此一宗教活动而成立布萨制。
⑤ 神通瑞应月:农历一、五、九月三个长斋月,这三个月中四天王天以神足通视察人间善恶,所以称神变月。又译为“神足月”、“神变之月”、“神变月”。
⑥ 染污:烦恼之别称。又作杂染、染。
⑦ 葌草:“葌”,“菅”之异体字,音同“间”。芒草,叶片边缘粗糙可割伤人。
⑧ 正信非家,出家学道:基于正信从家出离,出家修行。
⑨ 烧舍急出财:如同火烧房屋而抢搬屋内的财物一样急。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中说斋日为“十四十五日,及月分八日”,为何其他经中说六斋日呢?
因为古印度历法中一个月分白半(上半月)、黑半(下半月),白半黑半各自的第八、十四、十五日为斋日,因此一个月中总共有六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