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65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系着,何所见我,令诸众生作如是见、如是说:‘此大梵自在,造作自然,为众生父’?”

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如是广说,次第如上三经。

[校勘]

“父”,明本作“及”。

[注解]

此大梵自在,造作自然,为众生父:大梵(造物主、大我)是无所不能、恒常永存的,创造了万事万物,是众生的天父。这也是外道六十二见的“常见”或“半常半无常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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