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27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不律仪、律仪。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不律仪云何不律仪?眼根不律仪所摄护①。眼识着色,缘著故,以生苦受;苦受故,不一其心②;不一心故,不得如实知见;不得如实知见故,不离疑惑;不离疑惑故,由他所误,而常苦住。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不律仪。
“律仪云何律仪?眼根律仪所摄护。眼识ⓐ色,心不染著;心不染著已,常乐受ⓑ住;心乐住③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实知见;如实知见已,离诸疑惑;离诸疑惑已,不由他误,常安乐住。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律仪。”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大正藏在“识”字之后有一“识”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 “受”,大正藏原为“更”,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受”。
[注解]
① 摄护:收摄、守护。相当的《佛说不自守意经》经文作“自守”,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自制”。
② 一其心:使自己的心念专一。
③ 乐住:住于安乐。因为正确的持戒、不染著,而喜悦,也就较易得定。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所说也和“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