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27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不律仪、律仪。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不律仪云何不律仪?眼根不律仪所摄护。眼识着色,缘著故,以生苦受;苦受故,不一其心;不一心故,不得如实知见;不得如实知见故,不离疑惑;不离疑惑故,由他所误,而常苦住。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不律仪。

律仪云何律仪?眼根律仪所摄护。眼识色,心不染著;心不染著已,常乐受住;心乐住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实知见;如实知见已,离诸疑惑;离诸疑惑已,不由他误,常安乐住。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律仪。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在“识”字之后有一“识”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受”,大正藏原为“更”,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受”。

[注解]

摄护:收摄、守护。相当的《佛说不自守意经》经文作“自守”,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自制”。

一其心:使自己的心念专一。

乐住:住于安乐。因为正确的持戒、不染著,而喜悦,也就较易得定。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所说也和“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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