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28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头面礼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得见法涅槃,云何比丘得见法涅槃?”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见法涅槃耶?”

比丘白佛:“唯然,世尊!”

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佛告比丘:“于色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心正解脱,是名比丘见法涅槃;如是受、想、行、识,于识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正解脱,是名比丘见法涅槃。”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踊跃欢喜,作礼而去

[校勘]

宋、元、明三本无“于识”二字。[*]

“去”,明本作“退”。

[注解]

见法涅槃:当生达到涅槃(灭除烦恼、生死)。又译为“现法涅槃”、“见法般涅槃”。

漏:烦恼。一般人由眼、耳等感官,时常流漏烦恼而不停止,所以以漏譬喻烦恼。

[对应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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