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28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头面礼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得见法涅槃①,云何比丘得见法涅槃?”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见法涅槃耶?”
比丘白佛:“唯然,世尊!”
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佛告比丘:“于色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漏②,心正解脱,是名比丘见法涅槃;如是受、想、行、识,于识ⓐ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正解脱,是名比丘见法涅槃。”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踊跃欢喜,作礼而去ⓑ。
[校勘]
ⓐ 宋、元、明三本无“于识”二字。[*]
ⓑ “去”,明本作“退”。
[注解]
① 见法涅槃:当生达到涅槃(灭除烦恼、生死)。又译为“现法涅槃”、“见法般涅槃”。
② 漏:烦恼。一般人由眼、耳等感官,时常流漏烦恼而不停止,所以以漏譬喻烦恼。
[对应经典]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六处相应35〉第154经说法者经。
- 参考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蕴相应22〉第115经说法者(一)经。
- 参考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蕴相应22〉第116经说法者(二)经。
- 参考藏传《俱舍论疏》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