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372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一、麤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

时,有比丘名曰颇求那,住佛后扇佛,白佛言:“世尊!谁食此识?”

佛告颇求那:“没有不变的实体,只有因缘我不言有食识者,我若言有食识者,汝应作是问。我说识是食,汝应问言:‘何因缘故有识食?’我则答言:‘能招未来有,令相续生,有有故有六入处,六入处缘触。’

颇求那复问:“为谁触?”

佛告颇求那:“我不言有触者,我若言有触者,汝应作是问:‘为谁触?’汝应如是问:‘何因缘故生触?’我应如是答:‘六入处缘触,触缘受。’”

复问:“为谁受?”

佛告颇求那:“我不说有受者,我若言有受者,汝应问:‘为谁受?’汝应问言:‘何因缘故有受?’我应如是答:‘触缘故有受,受缘爱。’”

复问:“世尊!为谁爱?”

佛告颇求那:“我不说有爱者,我若说言有爱者,汝应作是问:‘为谁爱?’汝应问言:‘何缘故有爱?’我应如是答:‘缘受故有爱,爱缘取。’”

复问:“世尊!为谁取?”

佛告颇求那:“我不说言有取者,我若说言有取者,汝应问言:‘为谁取?’汝应问言:‘何缘故有取?’我应答言:‘爱缘故有取,取缘有。’”

复问:“世尊!为谁有?”

佛告颇求那:“我不说有有者,我若说有有者,汝应问言:‘为谁有?’汝今应问:‘何缘故有有?’我应答言:‘缘取故有有,能招当来有触生是名有。有六入处,六入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纯大苦聚集。谓六入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集灭。’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资”,宋、元、明三本作“利”。

“颇求那”,巴利本作 Phagguna。

“何”,宋、元、明三本作“何因”。

“爱缘取”,宋、元、明三本作“缘爱有取”。

[注解]

颇求那:比丘名,在重病临终时听佛陀开示,而在命终时证三果,详见卷三十七第1023经。又译为“叵求那”、“破群”。

谁食此识:是谁在以这觉知作用来资益身心?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说明轮回中只有因缘的生灭,而没有不变的实体,如同卷十三第335经〔第一义空经〕所述:“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CBETA, T02, no. 99, p. 92, c16-19)
  • 关于“是谁在○○?”或是“○○者是谁?”之类的问题,例如:受苦者是谁?是谁在轮回?

从本经中可看到,佛陀的回答是:“你问错问题了。”

学佛者应关心于事情发生的原因及让它产生或消灭的方法。当甲造成乙时,让甲发生则乙自然会发生(缘起;此生故彼生),让甲不发生则乙自然不会发生(还灭;此灭故彼灭),在这当中没有我见。

当明白了是什么原因(集)造成了人的困惑不安、痛苦烦恼(苦),而且学会并实践了止息的方法(道),自然就能灭除烦恼(灭),同时也不会再有“谁在轮回”的疑惑了。

  • 本经提到十二因缘其中的第五支至十二支:

六入处 → 触 → 受 → 爱 → 取 → 有 → 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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