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49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舍利弗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举罪比丘欲举他罪者,令心安住,几法得举他罪?”
佛告舍利弗:“指陈他人过失时须具备五法若比丘令心安住,五法得举他罪。云何为五?实、非不实①,时、不非时②,义饶益、非非义饶益③,柔软、不麁涩④,慈心、不瞋恚⑤。舍利弗!举罪比丘具此五法,得举他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被举比丘复以几法自安其心?”
佛告舍利弗:“被举比丘当以五法令安其心。念言:‘彼何处得,为实、莫令不实,令时、莫令非时,令是义饶益、莫令非义饶益,柔软、莫令麁涩,慈心、莫令瞋恚。’舍利弗!被举比丘当具此五法,自安其心。”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见举他罪者,不实、非实,非时、非是时,非义饶益、非为义饶益,麁涩、不柔软,瞋恚、非慈心。世尊!于不实举他罪比丘,当以几法饶益⑥令其改悔?”
佛告舍利弗:“不实举罪比丘当以五法饶益令其改悔,当语之言:‘长老!汝今举罪,不实、非是实,当改悔;不时、非是时,非义饶益、非是义饶益,麁涩、非柔软,瞋恚、非慈心,汝当改悔。’舍利弗!不实举他罪比丘当以此五法饶益令其改悔,亦令当来世比丘不为不实举他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被ⓐ不实举罪比丘复以几法令不变悔⑦?”
佛告舍利弗:“被ⓑ不实举罪比丘当以五法不自变悔。彼应作是念:‘彼比丘不实举罪、非是实,非时、非是时,非义饶益、非是义饶益,麁涩、非柔软,瞋恚、非慈心,我真不ⓒ变悔。’被[*]不实举罪比丘当以此五法自安其心,不自变悔。”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有比丘举罪实、非不实,时、不非时,义饶益、不非义饶益,柔软、非麁涩,慈心、非瞋恚,实举罪比丘当以几法饶益令不改变?”
佛告舍利弗:“实举罪比丘当以五法饶益令不变悔,当作是言:‘长老!汝实举罪、非不实,时、不非时,义饶益、不非义饶益ⓓ,柔软、非麁涩,慈心、非瞋恚。’舍利弗!实举罪比丘当以此五法义饶益令不变悔,亦令来世实举罪比丘而不变悔。”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被[*]实举罪比丘当以几法饶益令不变悔?”
佛告舍利弗:“被[*]举罪比丘当以五法饶益令不变悔,当作是言:‘彼比丘实举罪、非不实,汝莫变悔;时、不非时,义饶益、不非义饶益,柔软、非麁涩,慈心、非瞋恚,汝莫变悔。’”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见被[*]实举罪比丘有瞋恚者。世尊!被[*]实举罪瞋恚比丘当以几法令于瞋恨而自开觉⑧?”
佛告舍利弗:“被[*]实举罪瞋恚比丘当以五法令自开觉,当语彼言:‘长老!彼比丘实举汝罪、非不实,汝莫瞋恨……’乃至‘慈心、非瞋恚,汝莫瞋恨。’舍利弗!被[*]实举罪瞋恚比丘当以此五法,令于恚恨而得开觉。”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有实、不实举我罪者,于彼二人,我当自安其心。若彼实者,我当自知,若不实者,当自开解言:‘此则不实,我今自知无此法⑨也。’世尊!我当如是,如世尊所说解林ⓔ譬经⑩说,教诸沙门:‘若有贼来,执汝以锯解身,汝等于贼起恶念恶言者,自生障碍。是故,比丘!若以锯解汝身,汝当于彼勿起恶心变易及起恶言,自作障碍。于彼人所,当生慈心,无怨无恨,于四方境界慈心正受具足住,应当学。’是故,世尊!我当如是,如世尊所说,解身之苦,当自安忍⑪,况复小苦、小谤而不安忍?沙门利、沙门欲,欲断不善法,欲修善法;于此不善法当断,善法当修,精勤方便,善自防护,系念⑫思惟,不放逸行,应当学。”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若举他比丘罪,实、非不实,时、非不时,义饶益、非非义饶益,柔软、非麁涩,慈心、不瞋恚,然彼被举比丘有怀瞋恚者。”
佛问舍利弗:“何等像类⑬比丘闻举其罪而生瞋恚?”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若彼比丘谄曲⑭幻伪、欺诳⑮不信、无惭无愧、懈怠失念、不定恶慧、慢缓、违于远离、不敬戒律、不顾沙门、不勤修学、不自省察、为命出家⑯、不求涅槃。如是等人,闻我举罪,则生瞋恚。”
佛问舍利弗:“何等像类比丘闻汝举罪而不瞋恨?”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举我的罪能帮助我修行,而欣然接受若有比丘不谄曲、不幻伪、不欺诳、有信、惭愧、精勤正念、正定智慧、不慢缓、不舍远离、深敬戒律、顾沙门行、尊崇涅槃、为法出家、不为性命。如是比丘闻我举罪,欢喜顶受,如饮甘露⑰。譬如刹利、婆罗门女,沐浴清净,得好妙华,爱乐顶戴,以冠其首。如是,比丘不谄曲、不幻伪、不欺诳、正信、惭愧、精勤正念、正定智慧、不慢缓、心存远离、深敬戒律、顾沙门行、勤修自省、为法出家、志求涅槃。如是比丘闻我举罪,欢喜顶受,如饮甘露。”
佛告舍利弗:“默摈的条件若彼比丘谄曲幻伪、欺诳、不信、无惭无愧、懈怠失念、不定恶慧、慢缓、违于远离、不敬戒律、不顾沙门行、不求涅槃、为命出家。如是比丘不应教授,与共言语。所以者何?此等比丘破梵行故。若彼比丘不谄曲、不幻伪、不欺诳、信心、惭愧、精勤正念、正定智慧、不慢缓、心存远离、深敬戒律、顾沙门行、志崇涅槃、为法出家。如是比丘应当教授。所以者何?如是比丘能修梵行,能自建立故。”
佛说此经已,尊者舍利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被”,宋、元、明三本作“彼”。
ⓑ “被”,大正藏原为“彼”,今依据前后文及相当的南传经文改作“被”。
ⓒ “不”,大正藏原为“是”,今依据前后文及相当的南传经文改作“不”。
ⓓ 大正藏无“饶益”二字,今依据元、明二本补上。
ⓔ “林”,大正藏原为“材”,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林”。
[注解]
① 实、非不实:是事实而不是捏造的。
② 时、不非时:在适当的时机,不是在不适当的时机。
③ 义饶益、非非义饶益:有利益,不是没有利益。其中“义”是“利益”的意思。
④ 柔软、不麁涩:和顺的建议,而不是恶劣的语气。
⑤ 慈心、不瞋恚:心怀慈悲心,而不是瞋恨心。
⑥ 饶益:帮助;利益。
⑦ 变悔:后悔;遗憾。
⑧ 开觉:心开意解而醒悟。
⑨ 无此法:没这回事。
⑩ 解林譬经:即《中阿含经》卷五十〈大品2〉第193经牟犁破群那经。
⑪ 安忍:安心忍耐。
⑫ 系念:心念连续不断地系于一处。
⑬ 像类:种类。
⑭ 谄曲:狡猾;谄媚以欺瞒人。
⑮ 欺诳:诈欺、诳骗。
⑯ 为命出家:为了维生而出家(不是为了求法而出家)。
⑰ 甘露:印度传说中的不死药,譬喻佛所教授的解脱法门,因为解脱的圣者不生,不生因而不死。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指陈他人过失时须具备的五法
指陈他人的过失时,要把握住“实、非不实,时、不非时,义饶益、非非义饶益,柔软、不麁涩,慈心、不瞋恚”的原则,希望双方都从中受益。
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僧团的举罪,也可应用在生活上需要纠正他人的场景。
指陈他人过失时须具备的这五法,有什么生活上的例子?
- 真修行人对于他人指出我的过失时的反应
真正的修行人因为他人指出我的过失可说是减少我造作恶业的忠告,有助于我修行,而能欣然接受,不会愤怒以对,如本经说:“如是比丘闻我举罪,欢喜顶受,如饮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