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513经
如是我闻:
调象的恶报一时,佛住王舍城,……乃至尊者大目犍连于路中见一大身ⓐ众生,举体生毛,毛如大针,针皆火然,还烧其体,痛彻骨髓。……乃至佛告诸比丘:“此众生者,过去世时,于此王舍城为调象士①,缘斯罪故,已百千岁堕地狱中受无量苦,地狱余罪,今得此身,续受斯苦。诸比丘!如大目犍连所见,真实不异,当受持之。”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大正藏无“身”字,今依据明本补上。
[注解]
① 调象士:驯象师。
② 好才人者:喜欢杀人的人。“才”在这里通“裁”,杀的意思。
③ 苦切:残害。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古代的调象士、调马士、调牛士,为了驯服难以调服的对象,会采取激烈的手段,造下许多伤害的恶业,甚至因为杀害那些无法驯服的对象,而造下杀业。有关于调象士及调马士的手段,可参见《杂阿含经》卷三十二第909经、卷三十三第923经,以及《中阿含经》卷五十二〈大品2〉第198经调御地经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