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517经

如是我闻:

爱砍人头的恶报一时,佛住王舍城,……乃至我于路中见一大身无头众生,两边生目,胸前生口,身常流血,诸虫食,痛彻骨髓。……乃至佛告诸比丘:“此众生者,过去世时,于此王舍城好断人头,缘斯罪故,已百千岁堕地狱中受无量苦,今得此身,续受斯苦。诸比丘!如大目犍连所见,真实不异,当受持之。”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断人头,捉头亦复如是。

[校勘]

“唼”,宋本作“[嚝-黄+建]”,元、明二本作“喋”。

大正藏无“复”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注解]

唼:虫咬东西。读音同“煞”。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到本经为止,大目犍连所见的恶道众生,都是因为杀人或杀生,造下了恶业中最重的杀业,而曾经“百千岁堕地狱中”。自下一经开始所记载的其他恶道众生,他们所造的恶业虽然没有杀生那么严重,却也曾在“地狱中受无量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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