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52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乃至尊者大目犍连言:“我于路中见一大身众生,有炽热铁丸从身出入,乘虚而行,苦痛切迫,啼哭号呼。……”乃至佛告诸比丘:“此众生者,过去世时,于此舍卫国迦叶佛法中出家作沙弥①,次守众僧果园,盗取七果,持奉和尚ⓐ②,缘斯罪故,已地狱中受无量苦,地狱余罪,今得此身,续受斯苦。诸比丘!如大目犍连所见,真实不异,当受持之。”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尚”,大正藏原为“上”,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尚”。
[注解]
① 沙弥:受十戒而未受具足戒的男子。
② 和尚:弟子对师父的尊称,为音译,又译为“和上”,义译为“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