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05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念处。何等为四?谓身身观念处法法观念处 。”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宋本无“第”字。

[注解]

身身观念处:正念安住在身体上,觉知当下的身体状态或本质。

受:指“受受观念处”,即正念安住在感受上,觉知当下的感受是苦、乐、不苦不乐。

心:指“心心观念处”,即正念安住在心念上,觉知当下的心念是否有贪、瞋、痴等状态。

法法观念处:正念安住在诸法上,觉知五盖、七觉支等法,进一步则可调伏五盖、培养七觉支、证知四圣谛。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四念处:身、受、心、法的相互关系

四念处的身、受、心、法,是从较粗显的层次渐进地导向较细致的层次。修习身念处,觉知身体的状态或本质纯熟之后,可进一步觉知身体带来的苦、乐、不苦不乐等受,也就是受念处;在修习受念处纯熟之后,则可以更细致地觉知因为这些感受而带来的心念,是否有贪、瞋、痴等心念,也就是心念处;修习心念处纯熟时,则可及早发现妨碍修行的心念、有助觉悟的觉支,体悟诸法背后的因缘等真理,也就是法念处。

“身”体会产生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但“心”不一定要回应以贪、瞋、痴,而能灭除五盖、培养七觉支的“法”念处。如《杂阿含经》卷十七第470经所述,圣者“身受”,但可以“不生心受”;而凡夫“身受”后又“心受”,等于中两支毒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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