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3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修四念处……”如上广说。差别者,乃至“如是出家已,住于静ⓐ处,摄受波罗提木叉ⓑ律仪ⓒ①,行处具足②,于细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学戒,离杀、断杀、不乐杀生,乃至一切业迹③如前说,衣钵随身,如鸟两翼④。如是学戒成就,修四念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静”,宋、元、明、圣四本作“净”。
ⓑ “波罗提木叉”,巴利本作 Pātimokkha。
ⓒ “律仪”,巴利本作 Saṃvara。
[注解]
① 波罗提木叉律仪:佛陀所制戒条中规定的仪轨法则。“波罗提木叉”为音译,指佛陀制定的戒条,持守之可逐渐解脱烦恼,义译为“从解脱”、“别解脱”。
② 行处具足:行为举止合宜,并且不出入不适当的场所。“行处”可指行为举止,也可指出入的场所。又译为“威仪行处具足”、“往返出入,具诸威仪”。
③ 业迹:造作的途径。又译为“业道”。
④ 衣钵随身,如鸟两翼:随身带着衣服及钵,如同鸟的两个翅膀。参见《中阿含经》卷十九〈长寿王品2〉第80经迦𫄨那经中阿那律尊者代佛说法:“诸贤,我已成就此圣戒聚,当复学极知足。衣取覆形,食取充躯,随所游至,与衣钵俱;行无顾恋,犹如鹰鸟与两翅俱,飞翔空中。”(CBETA, T01, no. 26, p. 553, a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