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759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受,无常有为心所缘生。何等为三?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

诸比丘白佛:“世尊!有道有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受不?”

佛告比丘:“有道有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受。何等为道、何等为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受?”

佛告比丘:“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有为:有造作的;因缘而生的。“为”是“造作”的意思。

心所缘生:由心(识)的条件而生起。

不苦不乐受:不是苦、也不是乐的感受。又译为“舍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说的“断此三受”,可与以下经文对照:

  • 《杂阿含经》卷五第107经:“云何身苦患、心不苦患?多闻圣弟子于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如实知已,不生爱乐,见色是我、是我所,彼色若变、若异,心不随转恼苦生;心不随转恼苦生已,得不恐怖、障碍、顾念、结恋。受、想、行、识亦复如是。”(CBETA, T02, no. 99, p. 33, b14-19)
  • 《杂阿含经》卷十七第470经:“譬如士夫被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当于尔时,唯生一受,所谓身受,不生心受。”(CBETA, T02, no. 99, p. 120, a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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