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78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向邪者违于法,不乐于法,向正者乐于法,不违于法。何等为向邪者违于法,不乐于法?谓邪见人身业如所见,口业如所见,若思、若欲、若愿、若为,彼皆随顺,一切得不爱果,不念、不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见恶故,谓邪见。邪见者,起邪志、邪语、邪业、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是向邪者违于法,不乐于法。
“何等为向正者乐于法,不违于法?谓正见人若身业随所见,若口业、若思、若欲、若愿、若为,悉皆随顺,得可爱、可念、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见正故ⓐ,谓正见。正见者,能起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向正者乐于法,不违于法。”
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以见正故”,宋、元、明三本作“见者”,圣本作“见正者”。
[对应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