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83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信人的五种过失若信人①者,生五种过患,彼人或时犯戒违律,为众所弃。恭敬其人者,当作是念:‘此是我师,我所敬重ⓐ,众僧弃薄②,我今何缘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众僧;不敬僧已,不得闻法;不闻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于正法中。是名信敬人生初过患。
“复次,敬信人者,所敬之人犯戒违律,众僧为作不见举③。敬信彼人者,当作是念:‘此是我师,我所敬重,而今众僧作不见举,我今何缘复入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众僧;不敬众僧已,不得闻法;不闻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于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二过患。
“复次,彼人若持衣钵,余方游行④。敬彼人者,而作是念:‘我所敬人着衣持钵,余方ⓑ游行,我今何缘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得恭敬众僧;不敬众僧已,不得闻法;不闻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于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三过患。
“复次,彼所信敬人舍戒还俗。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师,我所敬重,舍戒还俗,我今不应入彼塔寺。’不入寺已,不敬众僧;不敬僧已,不得闻法;不闻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于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四过患。
“复次,彼所信敬人身坏命终。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师,我所敬重,今已命终,我今何缘入彼塔寺?’不入寺故,不得敬僧;不敬僧已,不得闻法;不闻法故,退失善法,不得久住于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五过患。
“是故,诸比丘!当如是学:‘我当成就于佛不坏净,于法、僧不坏净,圣戒成就。’”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敬重”,大正藏原为“重敬”,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敬重”。
ⓑ “余方”,大正藏原为“人间”,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余方”。
[注解]
① 信人:以人为信仰对象。
② 弃薄:嫌弃鄙视。
③ 不见举:举发不承认自己犯戒的犯戒者。“不见”指出家人犯戒但不认罪。
④ 余方游行:到别的地方游历。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佛陀表示信人有五种过失:
- 当所信奉的人违背戒律而被僧团嫌弃时,盲目的追随者会因此对僧团不满,而不入寺院、不敬僧众、不得闻法、退失善法。
- 当所信奉的人违背戒律而被僧团举发时,盲目的追随者会因此对僧团不满,而不入寺院、不敬僧众、不得闻法、退失善法。
- 当所信奉的人出远门时,盲目的追随者会因此不入寺院、不敬僧众、不得闻法、退失善法。
- 当所信奉的人还俗时,盲目的追随者会因此不入寺院、不敬僧众、不得闻法、退失善法。
- 当所信奉的人过世后,盲目的追随者会因此不入寺院、不敬僧众、不得闻法、退失善法。
“信人的五种过失”是佛陀在介绍“四不坏净”的经文中一并解说的,可见“依法不依人”与“四不坏净”不相违背,要有“依法不依人”的智慧,才能真正的敬信三宝。
根据《阿含经》诸多经文,“皈依僧”是皈依“圣众”,而不仅单一个人;具有对三宝的净信,不因单一个人的行为而动摇,才能成就四不坏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