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96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晨朝着衣持钵,入舍卫城乞食。时,有异婆罗门年耆根熟,执杖持钵,家家乞食。

尔时,世尊告婆罗门:“汝今云何年耆根熟,拄杖持钵,家家乞食?”婆罗门白佛:“瞿昙!我家中所有财物悉付其子,为子娶妻,然后舍家,是故拄[*]杖持钵,家家乞食。”

佛告婆罗门:“汝能于我所受诵一偈,还归于众中,为儿说耶?”

婆罗门白佛:“能受,瞿昙!”

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生子心欢喜,  为子聚财物,
 亦为娉其妻,  而自舍出家。
 边鄙田舍儿,  违负于其父
 人形罗刹心,  弃舍于尊老,
 老马无复用,  则夺其麦,
 儿少而父老,  家家行乞食,
 曲杖为最胜,  非子为恩爱,
 为我防恶牛,  危险地得安,
 能却凶暴狗,  扶我暗处行,
 避深坑空井,  草木棘刺林,
 凭杖威力故,  峙立不堕落。”

时,婆罗门从世尊受斯偈已,还归婆罗门大众中为子而说。先白大众:“听我所说。”然后诵偈……如上广说。其子愧怖,即抱其父,还将入家,摩身洗浴,覆以青衣被,立为家主。

时,婆罗门作是念:“我今得胜族姓,是沙门瞿昙恩。我经所说:‘为师者如师供养,为和尚者如和尚[*]供养。’我今所得,皆沙门瞿昙力,即是我师,我今当以上妙好衣以奉瞿昙。”

时,婆罗门持上妙衣,至世尊所,面前问讯慰劳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昙!我今居家成就,是瞿昙力。我经记说:‘为师者以师供养,为和尚[*]者以和尚[*]供养。’今日瞿昙即为我师,愿受此衣,哀愍故。”

世尊即受,为哀愍故。

尔时,世尊为婆罗门说种种法,示、教、照、喜。

时,婆罗门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作礼而去。

[校勘]

“拄”,大正藏原为“柱”,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拄”。[*]

“其父”,宋、元、明三本作“父母”。

“䵃”,宋、元、明三本作“𪍿”。

“杖”,宋本作“秘”。

“为”,宋、元、明三本作“离”。

“危”,大正藏原为“免”,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危”。

“扶”,宋本作“抉”。

“刺”,大正藏原为“剌”,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刺”。

“父”,大正藏原为“文”,今依据宋、元、明、丽四本改作“父”。

“尚”,宋、元二本作“上”。[*]

[注解]

异婆罗门:某位大家较不熟悉的婆罗门。

年耆根熟:年老、感官老化。

罗刹:恶鬼的总名。

䵃:大麦。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中的婆罗门溺爱儿子,给他所有的财物、娶妻成家后,自己离家靠乞食维生,儿子却没想到要照顾年事已高的父亲。经中“曲杖为最胜……峙立不堕落”一段,是描述这位老婆罗门可以依赖拐杖,暗指他的儿子连拐杖都不如。儿子听了,赶快把父亲接回家了。

本经的对应经典中,则都描述是儿子娶妻时把财物拿走、赶走父亲,较本经所述更为不孝。偈诵的意义则与本经相同,结局也一样。

在印度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下,婆罗门五十岁后要将家业交给儿子,自己离家修行苦行,乞食维生。这个家庭也算是照着习俗做,但这位老婆罗门却不见得适合修行,只是受苦,他儿子也不关心父亲。佛陀则不受限于婆罗门教习俗,将他们导向“应孝顺父母”的世间正见上,点醒了老婆罗门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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