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執著於世間的「有」,認為自己的靈魂、或造物主、或萬物,可以永恆的存在。這種見解,稱為「常見」。
也有人執著於世間的「無」,認為殺人放火都沒關係,反正人死後就一了百了,只是早死晚死的差別。這種見解,稱為「斷見」。
佛陀則告訴我們,執著於「常見」、「斷見」都不能解脫,要觀世間因緣而生、因緣而滅:因為了知世間是因緣而生,所以不落入「斷見」,因為了知世間會因緣而滅,所以不落入「常見」,這就是所謂「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即出自本卷第297、300、301經,及卷十第262經。
由於不知道因緣法,外道產生了五花八門的邪見,例如有外道主張「命即是身」,認為生命即是身體,也就是將肉體認為是「我」,生命的一切就是肉體機能的展現。如此一來肉體死亡後就一了百了,屬於「斷見」。另外也有外道主張「命異身異」,認為生命是一回事、身體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認為有個靈魂一類的東西才是「我」,肉體不是「我」,兩者可以分離,靈魂不需要肉體即可獨自長存,屬於「常見」。
佛陀則發現身心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肉體敗壞後還是會由於因緣而輪迴,因此不能說「命即是身」;身體和心理交互影響、互相緣生,不能單獨存在,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且可獨自長存的靈魂作為自我,因此不能說「命異身異」。(附帶一提,人摸不到鬼的形體,並不是因為鬼只有靈魂沒有身體,而是因為鬼和人的身體組成不同,就像不同頻率的電台不互相干擾。)
知道緣起緣滅的中道,就不會落入這些邪見,也才能確實地對症下藥,斷除因緣的鎖鏈而解脫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