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戒律可以「防非止惡」,犯戒的人自害害人,惡業招致惡果,修行自然更難有成就。

本卷第624、628、636、637經強調修行四念處前要先持戒、有正見,清淨身、口、意三業,修四念處才能有所成就。

持戒之後得以修四念處,接著如第615經所解釋,有正念而可漸次開發七覺支,最後兩覺支為定覺支(正定)及捨覺支(能捨離),完成七覺支即完成覺悟的七個要素,由此簡化而說「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實務上戒、定、慧在各個修行的階段都是需要的,只是修行的重心隨著階段的不同會漸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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