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36 第1002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一天子,容色絕妙,於後夜時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身諸光明遍照祇樹給孤獨園。

時,彼天子說偈問佛:

「斷除於幾法,  幾法應棄捨,
 而復於幾法,  增上方便修,
 幾聚應超越,  比丘度。」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斷除五、捨五,  增修於五根
 超越五和合,  比丘度流淵。」

時,彼天子復說偈言:

「久見婆羅門,  逮得般涅槃,
 一切怖已過,  永超世恩愛。」

時,彼天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稽首佛足,即沒不現。

[校勘]

「駛」,大正藏原為「駃」,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駛」。

[註解]

駛流:湍急的水流。

斷除五、捨五: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能斷於五蓋(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棄捨於五欲(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應該切斷五、應該捨斷五」,南傳註釋書解為斷除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捨斷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

超越五和合:超越五陰(「陰」又譯為「蘊」,是積聚、和合的意思)。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成就五分法(即「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超越五執著」,南傳註釋書將五執著解為貪執著、瞋執著、癡執著、慢執著、見執著。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經文中的幾個「五」,不同的經論舉了不同的例子,列表如下供參照:

出處斷五捨五修五超越五
《雜阿含經》第1002經 五根 五和合
《雜阿含經》第1312經 五種積聚
《別譯雜阿含經》第140經 五蓋 五欲 五根 (成就)五分法
《別譯雜阿含經》第311經 五欲受陰 五蓋 五根 (成就)五分身
《尊婆須蜜論》卷十 五蓋 五下分結 五根 五上分結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諸天相應1〉第5經 五執著
南傳註釋書《顯揚真義》 五下分結 五上分結 五根 貪執著、瞋執著、癡執著、慢執著、見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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