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37 第105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成就十法者,如鐵水,身壞命終,下入惡趣泥犁中。何等為十?謂殺生,乃至邪見。若成就十法,譬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十?謂不殺生,乃至正見。」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鑽」,宋、元、明三本作「䂎」。[*]

「泥犁」,巴利本作 Niraya。

[註解]

鉾:「矛」的異體字。讀音同「矛」。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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