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央瞿多羅①國人間遊行。經ⓐ陀婆闍梨迦林中,見有牧牛者、牧羊者、採柴草者,及餘種種作人,見世尊行路,見已,皆白佛言:「世尊!莫從此道去!前有央瞿利摩羅②賊,脫恐怖人③。」
佛告諸人:「我不畏懼。」作此語已,從道而去。彼再三告,世尊猶去。遙見央瞿利摩羅手執刀楯④走向,世尊以神力現身徐行⑤,令央瞿利摩羅駛ⓑ走不及⑥。走極疲乏已,遙語世尊:「住!住!勿去。」
世尊並行而答:「我常住耳,汝自不住。」
爾時,央瞿利摩羅即說偈言:
「沙門尚駛[*]行, 而言我常住,
我今疲勌⑦住, 說言汝不住,
沙門說云何, 我住汝不住?」
爾時,世尊以偈答言:
「央瞿利摩羅, 我說常住者,
於一切眾生, 謂息於刀杖。
汝恐怖眾生, 惡業不休息,
我於一切蟲, 止息於刀杖。
汝於一切蟲, 常逼迫恐怖,
造作凶惡業, 終無休息時。
我於一切神⑧, 止息於刀杖,
汝於一切神, 長夜苦逼迫。
造作黑惡業, 于今不止息,
我住於自ⓒ法, 一切不放逸。
汝不見四諦, 故不息放逸。」
央瞿利摩羅說偈白佛:
「久乃見牟尼, 故隨路而逐,
今聞真妙說, 當捨久遠惡。」
作如是說已,即放捨刀楯,投身世尊足:「願聽我出家。」
佛以慈悲心,大僊⑨多哀愍,告比丘:「善來!」出家受具足。
爾時,央瞿利摩羅出家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增修梵行。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時,央瞿利摩羅得阿羅漢,覺解脫喜樂。即說偈言:
「本受不害名⑩, 而中多殺害,
今得見諦名, 永離於傷殺。
身行不殺害, 口意俱亦然,
當知真不殺, 不迫於眾生。
洗手常血色, 名央瞿摩羅,
浚流⑪之所漂, 三歸制令息。
歸依三寶已, 出家得具足,
成就於三明, 佛教作已作。
調牛以捶杖, 伏象以鐵鈎,
不以刀捶杖, 正度調天人。
利刀以水石⑫, 直箭以溫ⓓ火⑬,
治杖ⓔ以斧斤⑭, 自調以黠慧。
人前行放逸, 隨後能自斂,
是則照世間, 如雲解月現。
人前放逸行, 隨後能自ⓕ斂,
於世恩愛流, 正念而超出。
少壯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是則照世間, 如雲解月現。
少壯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於世恩愛流, 正念以超出。
若度諸惡業, 正善能令滅,
是則照世間, 如雲解月現。
人前造惡業, 正善能令滅,
於世恩愛流, 正念能超出。
我已作惡業, 必向於惡趣,
已受於惡報, 宿債ⓖ食已食⑮。
若彼我怨憎, 聞此正法者,
得清淨法眼, 於我修行忍。
不復興鬥訟, 蒙佛恩力故,
我慈ⓗ行忍辱, 亦常讚歎忍。
隨時聞正法, 聞已隨修行。」
佛說此經已,央瞿利摩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經」,聖本作「逕」。
ⓑ 「駛」,大正藏原為「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駛」。[*]
ⓒ 「自」,大正藏原為「息」,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自」。
ⓓ 「溫」,大正藏原為「熅」,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溫」。
ⓔ 「杖」,大正藏原為「材」,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杖」。
ⓕ 「能自」,聖本作「自能」。
ⓖ 「債」,大正藏原為「責」,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債」。
ⓗ 「慈」,大正藏原為「怨」,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慈」。
[註解]
① 央瞿多羅:古代印度小國,位於十六大國的鴦伽國與末羅國之間,首都為阿惒那。另譯為「鴦祇」。
② 央瞿利摩羅:比丘名,曾誤信邪師而以為殺人可升天,殺了許多人,後來受佛陀渡化出家,證阿羅漢。佛陀稱讚他「體性利根,智慧淵遠」第一。「央瞿利摩羅」義譯為「指鬘」,即殺人後取手指頭串成花圈,這是他的外道師父教他的升天方法,世人因此稱他作「央瞿利摩羅」。又譯為「央掘魔羅」、「鴦掘魔」。
③ 脫恐怖人:或許會逼迫人。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或傷害人」,相當的《增壹阿含經》經文作「諸有人民,欲就此道者,要集十人、或二十人、或三十、四十、五十人,猶不得過,盡為鴦掘魔所擒獲」,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是兇暴者、血手者、執著殺戮者、對活的生命類不同情者,以他,村落被轉成非村落,城鎮被轉成非城鎮,地方被轉成非地方。他一一殺人後,戴上指串環。沙門!十人、二十人、三十人、四十人、五十人一一結群後起程,他們也落入盜賊鴦掘摩羅的滅沒之手」。
④ 楯:古代用來抵禦敵人兵刃及保護自己的兵器。通「盾」。
⑤ 徐行:緩步而行。
⑥ 駛走不及:奔跑但追不上。
⑦ 勌:「倦」的異體字。
⑧ 神:在這裡特指有神識的眾生,即有情眾生。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有命」,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物類」。
⑨ 大僊:指佛陀。「僊」為「仙」的異體字,讀音同「仙」。
⑩ 不害名:央瞿利摩羅的本名為Ahiṃsaka,這個字是從ahiṃsa(無傷害;不害)所衍生。
⑪ 浚流:深的水流。「浚」是深的意思,讀音同「俊」。按:可參考《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1172經:「浚流者,譬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
⑫ 利刀以水石:磨刀要用泡水或灑水過的磨刀石。按:磨刀石要先泡水或灑水,可潤滑且「吐漿」讓磨出的顆粒參與研磨,並避免磨擦生熱而燙手。
⑬ 直箭以溫火:將彎曲的箭桿矯正為直的,需要用溫和的火烤。按:「矯」字中有「矢」,即出自箭桿的火烤取直。
⑭ 斧斤:刀斧。「斤」本義是伐木用的斧頭,是象形字。
⑮ 已受於惡報,宿債食已食:遭受惡果後,就消化了過去所欠的因果債。按:《增壹阿含經》、《央掘魔羅經》等經以及相當的南傳經文皆記載,央瞿利摩羅證阿羅漢後,入城乞食時遭受許多人攻擊而頭破血流,佛陀告訴他這是在償還原本應在地獄長時間遭受的惡果。
[對應經典]
- 《別譯雜阿含經》卷一第16經。
- 參考《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一〈力品38〉第6經
- 參考南傳《中部尼柯耶》〈王品4〉第86經鴦掘摩經。
- 參考《鴦掘摩經》。
- 參考《鴦崛髻經》。
- 參考《央掘魔羅經》。
[讀經拾得]
「央瞿利摩羅」較常譯為「央掘魔羅」,其他許多經論中有進一步說明本經所載事件的背景:
邪師教導央掘魔羅殺一千人(也有說一百人)可升天,而他只差一人就達成了,因此決定殺了下一位見到的人,這時他的母親正前往給他送飯。突然佛陀出現了,所以央掘魔羅試圖追殺佛陀,也就是本經所載的事件。最後央掘魔羅殺佛不成,反而隨佛出家,證阿羅漢。這也是一種「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