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241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給孤獨長者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有人在我舍者,皆得淨信;諸在我舍而命終者,皆得生天。」
佛言:「善哉,善哉,長者!是深妙說,是一向受①,於大眾中作師子吼言:『在我舍者,皆得淨信;及其命終,皆生天上。』有何大德神力比丘為汝說言:『凡在汝舍命終者,皆生天上』耶?」
長者白佛:「不也,世尊!」
復問:「云何?為比丘尼、為諸天、為從我所面前聞說?」
長者白佛:「不也,世尊!」
「云何?長者,汝緣自知見,知『在我舍命終者,皆生天上』耶?」
長者白佛:「不也,世尊!」
佛告長者:「汝既不從大德神力比丘所聞,非比丘尼、非諸天,又不從我面前聞說,復不緣自見知:『若有諸人於我舍命終者,皆生天上』。汝今何由能作如是甚深妙說,作一向受,於大眾中作師子吼,而作是言:『有人於我舍命終者,皆生天上』?」
長者白佛:「無有比丘大德神力而來告我……」如上廣說,乃至「悉皆生天。」「世尊!然我見ⓐ眾生主②懷妊之時,我即教彼,為其子故,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及其生已,復教三歸;及生知見,復教持戒。設復婢使③、下賤客人懷妊及生,亦如是教。若人賣奴婢者,我輒往彼語言:『賢者!我欲買人。汝當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受持禁戒。』隨我教者,輒授五戒,然後隨價而買;不隨我教,則所不取。若復止客④,若傭作人,亦復先要受三歸五戒,然後授ⓑ之。若復有來求為弟子,若復乞貸舉息⑤,我悉要以三歸五戒,然後授[*]之。
又復我舍供養佛及比丘僧時,稱父母名,兄弟、妻子、宗親、知識、國王、大臣、諸天、龍神,若存、若亡,沙門、婆羅門,內外眷屬、下至僕使,皆稱其名⑥,而為呪願⑦,又從世尊聞稱名呪願因緣,皆得生天。或因園田布施、或因房舍、或因床臥具、或因常施、或施行路⑧,下至一摶⑨施與眾生,此諸因緣,皆生天上。」
佛言:「善哉,善哉,長者!汝以信心,故能作是說。如來於彼有無上知見,審知汝舍有人命終,皆悉生天。」
爾時,給孤獨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 「見」,大正藏原為「有」,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見」。
ⓑ 「授」,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授」。[*]
[註解]
① 一向受:專一的受持。
② 眾生主:領導者。
③ 婢使:奴婢;僕人。
④ 止客:到家中作客的客人。
⑤ 乞貸舉息:借貸付利息。
⑥ 皆稱其名:都稱呼他們的名字(以迴向給他們)。
⑦ 呪願:祈福。「呪」為「咒」的異體字。
⑧ 施行路:布施給路人(例如設置結緣的開水)。
⑨ 一摶:一糰(食物)。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給孤獨長者說凡是在他家的人都有淨信,凡是在他家命終的人,一律都升天。
原來他在日常生活中就廣結善緣,時常教人三皈依,有求於他的人則得先受三皈五戒,自然在他家的人通通都受過三皈依、了解佛法,而有淨信了。
另外他在供養三寶接受佛陀或僧眾祝福時,都請佛陀或僧眾迴向給他的親友及眾生:「皆稱其名,而為呪願。又從世尊聞稱名呪願因緣,皆得生天。」
以善心咒願祝福他人有善報,是佛陀所說的世間正見之一,如《中阿含經》卷四〈業相應品2〉第20經波羅牢經:「有施有齋,亦有呪說,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CBETA, T01, no. 26, p. 447, c12-15)
《雜阿含經》卷二十二第592經、卷三十七第1031經都記載給孤獨長者初次見佛即得四不壞淨,證得初果。所以對佛說過的話,都能以 100% 的信心,在日常生活中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