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22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計者是病,計者是癰,計者是刺,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離癰、離刺。

「是故,比丘欲求不計住,離病、離癰、離刺者,彼比丘莫計眼我、我所,莫計眼相屬,莫計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莫計是我、我所、相在。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比丘!如是不計者,則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眼等所說,餘一一事亦如是。

[校勘]

「則」,大正藏原為「眼」,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則」。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CBETA, T08, no. 235, p. 749, c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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