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46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貪致樂、瞋致苦、癡致不苦不樂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①;斷苦受瞋恚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於我所修梵行。
「羅睺羅!若比丘樂受貪使已斷、已知,苦受恚使已斷、已知,不苦不樂受癡使已斷、已知者,是名比丘斷除愛欲縛、去諸結,慢無間等②,究竟苦邊。」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受所受時, 則不知樂受,
貪使之所使③, 不見出要道。
苦受所受時, 則不知苦受,
瞋恚使所使, 不見出要道。
不苦不樂受, 正覺之所說,
不善觀察者, 終不度彼岸。
比丘勤精進, 正知不動轉,
如此一切受, 慧者能覺知。
覺知諸受者, 現法盡諸漏,
明智者命終, 不墮於眾數④。
眾數既已斷,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坐」,宋、元、明三本作「住」。
[註解]
① 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為了斷除對樂受的貪的煩惱,而在我(佛陀)這邊作清淨的修行。
② 慢無間等:洞察而完全地破除我慢。又譯為「正慢無間等」、「正無間等」。
③ 貪使之所使:被貪的煩惱所驅使。第一個「使」指「煩惱」,是名詞。第二個「使」指「趨使」,是動詞。
④ 不墮於眾數:不落入輪迴之數。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一般人喜愛樂受,因此在經歷樂受時,被「貪」所役使。
一般人討厭苦受,因此在經歷苦受時,被「瞋」所役使。
對於不苦不樂受,雖然沒有什麼好惡,但仍然是基於「自己」而受,也就是我見、我執還在,因此在經歷不苦不樂受時,仍是被「癡」所役使。
對於這些狀況,修行人都應該善加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