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55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陰及受陰。陰云何為陰?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①、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隨諸所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一切總說受、想、行、識陰,是名為陰。受陰云何為受陰?若色是有漏②、是取③,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④、瞋恚⑤、愚癡⑥及餘種種上煩惱⑦心法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麤:「粗」的異體字。
② 有漏:有煩惱。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③ 是取:是執取(執著)。
④ 貪欲:貪求而不知足的欲念。簡稱「貪」。
⑤ 瞋恚:生氣;忿怒。簡稱「瞋」。
⑥ 愚癡:無智;無明。簡稱「癡」。
⑦ 上煩惱:粗重的煩惱,例如貪欲、瞋恚、愚癡、我慢、疑惑等煩惱。
⑧ 心法:心理現象。「法」在這邊是廣義的用法,代表任何有形、無形、真實、虛妄的事物或道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如同先前提過的,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又譯為「五取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