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2 第55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陰及受陰。云何為陰?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隨諸所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一切總說受、想、行、識陰,是名為陰。受陰云何為受陰?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愚癡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麤:「粗」的異體字。

有漏:有煩惱。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是取:是執取(執著)。

貪欲:貪求而不知足的欲念。簡稱「貪」。

瞋恚:生氣;忿怒。簡稱「瞋」。

愚癡:無智;無明。簡稱「癡」。

上煩惱:粗重的煩惱,例如貪欲、瞋恚、愚癡、我慢、疑惑等煩惱。

心法:心理現象。「法」在這邊是廣義的用法,代表任何有形、無形、真實、虛妄的事物或道理。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如同先前提過的,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又譯為「五取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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