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770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應離邪見,應斷邪見,若邪見不可斷者,我終不說應離、斷邪見①。以邪見可斷故,我說比丘當離邪見。若不離邪見者,邪見當作非義不饒益苦②,是故我說當離邪見。如是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亦如是說。
「諸比丘!離邪見已,當修正見,若不得修正見者,我終不說修習正見。以得修正見故,我說比丘應修正見。若不修正見者,當作非義不饒益苦,以不修正見,作非義不饒益苦故,是故我說當修正見,以義饒益③,常得安樂。是故,比丘!當修正見。如是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若邪見不可斷者,我終不說應離、斷邪見:如果邪見是無法斷的,我(佛陀)終究不會說應該要捨離、斷除邪見。
② 非義不饒益苦:對真義的獲得沒有幫助,而得苦果。
③ 以義饒益:以真義帶來幫助。
[對應經典]
-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道相應45〉第21經邪性經。
- 梵本/藏傳《法勝義決定經》第7經(Arthaviniścaya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