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31 第87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正斷。何等為四?一者斷斷,二者律儀斷,三者隨護斷,四者修斷。云何為斷斷?謂比丘已起惡不善法斷,生欲、方便、精勤、心攝受,是為斷斷。云何律儀斷?未起惡不善法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律儀斷。云何隨護斷?未起善法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隨護斷。云何修斷?已起善法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修斷。」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斷斷及律儀,  隨護與修習,
 如此四正斷,  諸佛之所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精勤攝受」四字。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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