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勸請品第十九第6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令人貧賤,無有財貨。云何為二法?若見施時便禁制之,又自不肯布施。是謂,比丘!有此二法,令人貧賤,無有財寶。比丘!有二法,令人富貴。云何為二法?若見人與他物時助其歡喜,己好布施。是謂,比丘!有此二法,令人富貴。如是,諸比丘!當學惠施,勿有貪心。」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人與)+他【宋】【元】【明】

  「他」,宋、元、明三本作「人與他」。
  大正藏無「人與」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施=物【宋】【元】【明】

  「施」,宋、元、明三本作「物」。
  「物」,大正藏原為「施」,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物」。

(當知)+復【宋】【元】【明】

  「復」,宋、元、明三本作「當知復」。
  大正藏無「當知」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回到《增壹阿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