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五王品第三十三第9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不一處住人有五功德。云何為五?不一處住人有五功德不貪屋,不貪器物,不多集財物,不著親族,不與白衣共相往來。是謂,比丘!不住一處人有此五功德。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行此五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屋+(舍)【宋】【元】【明】

  「屋」,宋、元、明三本作「屋舍」。
  大正藏無「舍」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第7至9經中,佛陀提醒了出家人一直向外跑、或是一直居在一處的過與不及。

這個提醒除了對出家人外,對於在家人工作上的增進,也可有所啟發:永遠待在公司內,容易過度耽逸在自己的舒適圈;永遠在外面跑,也難以靜下心來好好思考,因此也要適時地調整自己的步伐,訓練自身的歷練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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