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光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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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光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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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教育理念与学制

        一、教育理念:
                该院以培育弘法人才、提高僧才素质、续佛慧命、
            住持三宝为办学宗旨,俾能改善社会风气,服务人群。
            其教育目标重在培养传统的佛教人才,期以丛林的教育
            理念,配合现代的教育方法,造就现代的传统佛教僧伽
            。该院为配合现代学制,设有四个学部,各部教育目标
            如下:

            (一)大学部:以传统丛林教育的宏规,依现代的教育理
                        念,培养健全僧格及教理义解、服务僧众
                        之人才。

            (二)专科部——禅修班:提倡禅风,引导纯正修行法门
                                  。
            (三)高中部:培育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实践佛法,藉以养
                        成正确知见。
            (四)初中部:培育宗教情操及语文能力。


        二、学院特色:三学总持,不偏不倚,同时并进,并以此为
                      院训。因此在课程安排上,戒学方面,开设
                      戒律课程,依佛制半月布萨;定学方面,坚
                      持早晚静坐,以锻□心性;慧学方面,重视
                      教理及思想理论。


        三、学院制度:

            该院创办初期,三年招生一次,并无完整学制,课程安
        排既无阶次性又艰深,日本佛学大学教授曾来台考察,因此
        状况而不知如何认定学生资历,由此触发该院更新学制的想
        法。

            民国七十九年更新学制,共分四部,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简述如下:
            (一)初中部:主要为侨生所设,以培养中文语文能力为
                主,佛学选修一、二科。学佛行仪、梵呗等是必修
                科目。
            (二)高中部:招收初中毕业生或侨生考试合格者(国小
                毕业若能通过考试者亦可)。国文为必修,英、日
                文二必选一,行门、解门也较初中部更上一层。
            (三)专科部:该院以禅宗乃中国佛教之精髓,因而决定
                在各宗专修课程中,首先开设禅修班。於是推派教
                务长惠空等往大陆扬州高□寺、镇江金山寺及江西
                云居山参学,而後依诸禅堂仪规,设立禅修班的生
                活规□。其课程以禅坐为主,辅以解门,如禅门遗
                规、禅典导读等,生活作息配合节令调整,俾益用
                功。
            (四)大学部:招收高中或大学毕业者。以大学部为研究
                所之基础,原拟分设西藏系、印度系、中国系。但
                因西藏系和印度系的师资缺乏,再考虑当今教界的
                实际需要,故先就中国系统分设弘法和义理两系。
                1.弘法系:重在让学生了解佛教现前的状况,储备
                          将来改善的能力。
                2.义理系:培养深入义理研究的人才,但因师资的
                          困难,目前尚未开课。

    贰、招生办法及课程:

        一、招生办法: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附二寸半身照片二张、身分证影印
        本一份,六百字以上自传一篇。侨生需附呈侨居地的佛教界
        长老及团体之推荐函。

            招生报名资格及考试科目列表如下:
        ┌——┬————————————┬———————————┐
        │部级│  报   名   资   格     │  考   试   科   目   │
        ├——┼————————————┼———————————┤
        │    │(1)高级中学、初级佛学院 │(1)笔试:高中国文、佛 │
        │    │   毕业或同等学历。     │         学概论。     │
        │  大│(2)三十五岁以下。       │(2)口试。             │
        │  学│(3)身心健全。           │                      │
        │  生│(4)未婚。               │                      │
        │    │(5)四众兼收。           │                      │
        ├——┼————————————┼———————————┤
        │    │(1)限出家众或决定出家者 │(1)笔试:高中国文、佛 │
        │  禅│   。                   │         学概论、术科 │
        │  修│(2)三十五岁以下。       │         (禅坐)。     │
        │  班│(3)身心健全。           │(2)口试。             │
        │    │(4)未婚。               │                      │
        ├——┼————————————┼———————————┤
        │    │(1)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笔试:国中国文。   │
        │  高│(2)三十五岁以下。       │(2)口试。             │
        │  中│(3)身心健全。           │                      │
        │  部│(4)未婚。               │                      │
        │    │(5)四众兼收。           │                      │
        ├——┼————————————┼———————————┤
        │  初│(1)十四岁以上或侨生。   │(1)无笔试。           │
        │  中│(2)四众兼收。           │(2)无口试。           │
        │  部│                        │                      │
        └——┴————————————┴———————————┘

        二、课程

            (一)大学部和高中部:
                1.佛学五科:大学部以论典为主,高中部以基础佛
                            学为主。
                2.语文类二科:国文必修;英日文二必选一。
                3.艺术类二科:梵呗(或音乐)必修;国画、书法二
                              必选一。
            (二)初中部:以国文课程为主,加强国语文阅读及写作
                        能力,所以不排英、日文等课程。



        三、教学

            一、教学目标
                    各科课程的教学目标,由教务长拟定大纲向教
                师说明,至於细部的内容则未要求。

            二、教学法
                    教师的授课方式,由教师自行设定,该院不过问。
                大部份以讲授和考试为主。

    参、教学设备: 学院提供的教学设备,有电脑、投影机、录放影机
                  等。一般教室的数量,校本部共有七间,学院部则
                  有三间,另外有视听教室一间。


    肆、训育与辅导

        一、生活管理

            (一)制定规约: 为了让学生们生活有所依循,订立「学生
                        手册」并立有「学生生活细则规约及处罚
                          办法」共十八则。

            (二)奖惩办法: 该院主张以精神教育取代世俗的表扬来引
                          导学生。原则上不会随意处罚,处罚是为
                          维持规约的公信力。

            (三)校外活动管理: 学期中,该院尽量不让学生们参加校
                     外活动。但是若对学生有所助益的话
                     ,则指派部份学生,以学院的立场出
                     席,一向不许私下请假参加。 

        二、课外活动

              该院课外活动,约可归为学艺竞赛、弘化活动、旅游
           参访。

        三、学生辅导
                无统一的作法,而是由每一位班导师各自处理。大致
           上导师是以培养学生道心、不强化其过去不好的习性,也
            不长养其欲念;秉持同理心,听其看法,进行沟通;班导
            师之间互相连系讨论对策,集思广益,解决学生问题。

    伍、环境景况

            圆光佛学院,目前分成「学院部」和「校本部」两个
        校区,「学院部」设置於桃园县中坜市西郊圆光寺内(现
        址为中坜市圣德路一段八八八巷十一号)。民国七十七年,
        因应学制改革,扩大招生,为使学生有更宽阔的学习空间
        ,於是在圆光寺以西约一公里处,购地三甲馀,规划建设
        新校区,称为「校本部」(现址为中坜市月眉里五邻七十八
        号)。电话:(03)4271300(总机)


    ※本文根据香光书乡出版社释悟因总纂;释见重撰述,《台湾佛
      学院志□--圆光佛学院志》(嘉义:香光书乡出版社,民84
      年,初版)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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