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Sunrise精华区被砍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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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vidChiou@Lion (邱大刚), 信区: SunRise 标 题: 关於 SunRise 版精华区被砍一事 :) 发信站: 狮子吼站 (Sun May 18 14:39:47 1997) 转信站: Lion 赶 project 赶到每天熬夜还没赶完,尤其在这个时候出来讲 话实在是吃力不讨好,不过反正我也不是来讨好人的,就出来插花一下 :) 关於 SunRise 版精华区被砍一事,是既成的事实,所以同学 也不必发脾气啦或是懊恼,在此谨就权责方面说明一下,希望日後 的版主能有所权衡: 版主的职务是辅助站务、服务站友,这本来就是个义工性质 的工作,和站友发生冲突也是版主自家的事,前阵子还发生台大 等音响版版主和一位站友吵翻,到法院按铃申诉一案,不过那是 他们自己的事,站方除了辅助办案以外,一般不会(也没时间) 予以干涉。 那麽版主对於这个版享有什麽权利? 答案是没有特殊权力, 只有工友般的义务。站方会给予适任的版主一些优惠,例如 帐号永不删除等,不过并不表示该版就是版主个人的财产。 也因此,我们得感谢所有在台湾学术网路上的版主们, 他们可说是发心的义工,这种不为自己,而与网友一同分享 精华区的气度,可说是菩萨发心,为名利世界的一股清流。 至於版主是否能够因为反正精华区是自己整理的,就 将精华区砍除呢? 如果版主认为 "我应该得到报偿", "我整理的 我就拥有权力", "这是我的资源", 那麽在这种推理下删除精华 区自是不为过. 不过精华区是属於公众的财产,正如同一楼的住户说: "这一层楼是我所拥有的,我光明正大拥有这一楼" 所以就养猪、 养狗,甚至把一楼的楼梯给拆掉. 另一种状况,出资援救难民的人, 原本是好意,然而有天心情不好,却说: "这是我的钱,我现在不想出钱了, 请你们把吃的东西吐出来还我"。这样子皆不是很好的作法。 总之,逝者已矣来者可追,公归公,私归私,我的意 思并非在指责谁有不是,而是希望各版主能够对权责有较 清楚的了解,也避免火烧功德林。也希望以後继任的版主 能够有所学习,才是大家的福气 :) 至於精华区方面,总归一句,是属於公众的财产,所 以站方会试图将其复原,不过能还原到什麽程度就不一定了 :) Have a nice day! -- □□□□ ?□□□□□□□□□□□□□□□□□□□□□□□□□□□□□□□□ 幻 阳焰 梦 影 化城 ? 响 水月 浮泡 眼花 旋火轮 □□□□□□□□□□□□□□□□□□□□□□□□□□□□□□□□ ?□□□□ Ξ Origin: 狮子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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