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观照----------郑振煌老师作 博文师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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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既生必有死,生死乃是自然的过程,但普通人惑於生死的真相,又不肯接受死亡 的事实,因而痛苦不已。为解决生死痛苦,而有各种宗教或法门产生,宗教各有其所宗,或 寄望於此身之外的神或造物主,或理智地观照此身,因而形成外求或内省的不同宗教,皆各 有其教义基础。 佛教是内省的宗教,注重理智的闻思修观照工夫,虽然大乘佛教尤其是金刚乘也讲 求加持力,但基本上加持力还是源於自心。心地法门可以说是佛教的不共法,也是佛教各传 统的不二法门,使得「智慧」成为佛教最可贵的内涵,离开智慧便得不到佛教的究竟解脱, 也使佛教变成有名无实。然而理智必须济以慈悲,才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让佛教的智慧普 利众生,成为济人济世的高等宗教。慈悲与智慧因而成为佛教的必要成分,缺一不可,否则 如鸟失其一翼,如车失其一轮,无法成就事业。 佛教因为重视智慧,所以能客观地分析生死的过程,方向既对(向内而非向外),方 法又对(观察分析而非盲目相信),所以对於生死的解析与对治必然有效,值得吾人信赖与遵 循。佛教也因为重视慈悲,所以依佛法而解脱生死的佛菩萨必然慈悯众生,护佑众生,堪为 众生所祈求所怙恃,众生只要恭敬祈请,感应道交,当得加持。 生死是一个轮回的过程,生是死的开始,死是生的开始,流转不已,因而可以破「 断」论;生死各有因缘,刹那刹那生灭,变化无常,因而可以破「常」论;业为生死的正因 ,此身为作业者,故可以破离蕴之「我执」;此身为五蕴四大所组成,而五蕴四大时刻在改 变,并无常一主宰固实不变之体,故可以破即蕴之「我执」。佛教的生死观,便是建立在这 些原理之上,而这些原理又得自实修戒定慧的体认,其实不虚。 佛陀谛观缘起所提出的四圣谛,便是生死观的雏型,十二因缘则是集圣谛和道圣谛 的演绎,十二因缘流转是生死是有为法是凡夫,十二因缘还灭是解脱是无为法是圣贤。生死 过程及其解脱,便是佛法的全部内容,佛不戏论,言必有物,最为实际。 世亲菩萨(俱舍论)将生死过程分为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是结生的刹那, 本有是此生蕴处界连续不断的变化情形,死有是心法与色法分离的刹那,中有是神识离开肉 体之後、结生之前的阶段。透过四有的了解,便可以知道生死的过程,并进而解黏去缚、了 脱生死。 生死流转肇端於此心的起灭,所以了解心念的生灭,便成为解脱生死之钥。心法可分为心王 法和心所法,其数目各家说法不同。觉音论师《清净道论》则把心的作用分为十四种:结生 、有分、转向、见、闻、嗅、□、触、领受、推度、决定、速行、彼所缘、死。如果能够於 生死过程中维持此心的如如不动,当下便得解脱,证得寂静涅盘,不必俟诸死後。 西藏莲花生大士《中阴闻教得度》将中阴的定义做广泛解释,认为中阴就是两个现 象之间的阶段,因而生死过程涵盖六种中阴:此生的自然中阴、临终的痛苦中阴、法性的光 明中阴、投生的业力中阴、睡梦中阴、禅定中阴。 自莲花生大士之後,西藏佛教历代大师对於中阴教法颇多阐扬与修习,可谓最深邃的生死学 ,对於生死不仅有详细的解说,还有实际可行的方法,为苦难的众生提供希望的曙光。索甲 仁波切的《西藏生死书》,结合现代心理学、精神治疗学、物理学、比较宗教学、临终关怀 等学科,以现代语言描述每一个人的切身生死问题,在全球各地引起广大回响,应是切中时 弊的空谷足音。 〈注释〉.............................................................博文 一、闻思修:闻,指听闻教法;思,指思惟义理;修,指修行。而闻慧、思慧、修慧 等三慧,即为经由闻、思、修而成之慧。此三慧乃佛法修行之次第,闻慧者,闻他人说教法 而得之智慧;思慧者,自我思惟而得之智慧;修慧者,实地修行而得之智慧。(节录自ref. 1) 二、观照:即以智慧观事、理诸法,而照见明了之意。(节录自ref.1) 三、断论:又称『断见』。二见之一。为「常见」之对称。即偏执世间及我终归断灭 之邪见。盖诸法之因果各别亦复相续,非常亦非断,执断见者则唯执於一边,谓无因果相续 之理,世间及我仅限於生之一期,死後即归於断灭。倡虚无主义者,亦属断见之一例。所谓 断常二见,系概括而言外道之种种偏见。(节录自ref.1) 四、常论:又作『常见』。二见之一。为「断见」之对称。主张世界为常住不变,人类 之自我不灭,人类死後自我亦不消灭,且能再生而再以现状相续,即说我为常住;执著此见 解,即称常见「灵魂不灭说」,即属常见之一例。(节录自ref.1) 五、业:音译作羯磨。为造作之义。意谓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 或单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与因果关系结合,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之力量 。(节录自ref.1) 六、我执:又称「我见」。『在人身中有一恒常不变、亘古长存的绝对实体,这实体就 是那千变万化的现象背後不变的实质(许多宗教称为灵魂或自我)。它是思想者、感受者、 一切善恶行为所得奖惩的领纳者。』这种的观念叫做「我见」。(参考ref.2 P.92) 七、离蕴之「我执」:(参照「五蕴」条)认为在五蕴之外有「我」。以印度吠檀多思 想为例:『「自我」是用来称呼那种无所不在,只要心灵被尘俗遮蔽就无法看见的东西,一 旦我们看得到它,就能进一步了知它是无所不在的。每个地方它都是以相同的型态存在,无 论它是我们的,别人的或普遍的、伟大的,这个东西就叫做「梵」。它遍布万事万物,无论 我们是什麽,它就是你,也就是「梵」。』(ref.3 P.63) 八、五蕴:根据佛教哲学,所谓「众生」、「个人」或「我」,只是经常在变动著的物 质与精神力量或能力综合。这总组合可以分成五类,或称五蕴。(ref.2 P.36) 九、即蕴之「我执」:有许多种形式,但不外乎是在五蕴或其中一蕴或某几蕴的组合, 执著有「我」。以意识为例(五蕴其他部分同理),认为意识是我、意识是我的、我在意识 之中、意识在我之中。这任何一种都称为即蕴之「我执」。 十、戒定慧:指戒律、禅定与智慧。据翻译名义集卷四谓,防非止恶为戒,息虑静缘为定, 破恶证真为慧。学此三法可达无上涅盘,故称三学。(节录自ref.1) 十一、缘起:一切诸法(有为法),皆因种种条件(即因缘)和合而成立,此理称为缘 起。即任何事物皆因各种条件之互相依存而有变化(无常),为佛陀对於现象界各种生起消 灭之原因、条件,所证悟之法则,如阿含经典多处所阐明之十二支缘起。(节录自ref.1) 十二、四圣谛:即指苦、集、灭、道四种正确无误之真理。此四者皆真实不虚,故称四 谛、四真谛;又此四者为圣者所知见,故称四圣谛。四谛大体上乃佛教用以解释宇宙现象的 「十二缘起说」之归纳,为原始佛教教义之大纲,乃释尊最初之说法。 (节录自ref.1) 十三、十二缘起(及流转、还灭):十二种因缘生起之意。即构成有情生存之十二条件 。阿含经所说根本佛教之基本教义,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 、生、老死。据长阿含卷十大缘方便经载,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 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 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阴缘。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为後者生起之因,前者若 灭,後者亦灭,故经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中略)此无故彼 无,此灭故彼灭」之语,说明其相依相待之关系。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缘所 成立,故说无常、苦、无我。又若□□阴‘□s之价值与意义方面观察十二缘起之意义,则指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流转门□^,又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还灭门)。(节录自ref.1) 十四、心法:宇宙万有可分成五位(心王、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心 法即其一,指心王。唯一切万有若以色心二法分类时,则总合心王与心所,称为心法,相对 於色法。(节录自ref.1) 十五、色法:广义言之,乃总称物质之存在。泛指有质碍之物,即占有一定之空间,具 有自他互相障碍,及会变坏之性质者。(节录自ref.1) 十六、心王:相对「心所」而言。意为精神作用之主体。(节录自ref.1) 十七、心所:从属於心王。与心相应而同时存在,为种种复杂之精神作用。以从属於心 ,故对心所而言,心谓「心王」。(节录自ref.1) 十八、十四行相:主要是说明由生到死的意识状态以及认识和造作的整个动态循环过程 。 ref.1:「佛光大辞典」(光碟版) ref.2:「佛陀的启示」,罗侯罗·化普乐 著,顾法严 译,慧炬出版社。 ref.3:「无我」,佛使比丘 著,香光书乡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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