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因应高等教育发展专案小组报告 20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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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闻稿】

规划因应高等教育发展专案小组报告 90.12.21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挂帅的时代,也是一个快速全球化的时代。此
一充满挑战性的新世纪,势必以追求创新与卓越为其经,以努力竞争与超越为其
纬。在此莫之能御的大趋势下,新思想、新方法及新知识势将层出不穷。大学为孕
育观念、思想及知识的主要场所,也是培养富有创造力之相关人才的主要场所,各
国追求卓越自必以发展卓越之大学为重点。而为因应此一趋势教育部所成立之规划
因应高等教育发展专案小组在历经六次全天会议之密集讨论及相关访谈後,将於本
月底前完成专案报告送交教育部。教育部将於审议後尽速规划并成立专责小组据以
执行。

    本专案小组之任务在於规划我国研究型大学如何突破困境追求卓越,其建
议之主轴在於「整合」,整合国内外最好的人才及资源,在某些重要领域中形成实
力较强的团队,无论在教育或研究的活动中都能在较高的水准上具有竞争力,如果
国家能以专案的方式宽列经费支持这种向上提升的整合,不但凝聚国内最好的人
才,更重要的是可以用较优的条件在国际上争取比现有更优秀的人才来参加我国的
工作团队,从事世界级的学术工作。在此前提下,「整合」工作推动则须掌握下列
原则:

1.鼓励「整合」的经费需以额外专案宽列,不影响到例常的教育经费及分配。
2.整合的规划需有严格的评审,计画与计画之间有竞争机制,而不是只要提一个整
  合案就自动分到额外的经费。
3.整合的目的是追求卓越,审查计画时要特别著重其工作团队的专业水准,其主要
  人力的组合要能具有世界级的竞争力,而不只是选出某些国内现有较佳人才,给以
  十倍甚至数十倍的经费去作一些在学术上只能增加产量而不能显著提升品质的工
  作。
4.这些经费的使用,无论是人事、会计、审计上都要给予破格(当然也要合理)的
  弹性,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经专案小组研讨具体建议之「整合」方式有「校内整合」与「校际整合」;
透过规模、组织及结构之改善,使优秀人才做最适当的组合,使经费设备做最有效
的运用,而期达研究与教学两方面的卓越发展:

(一)校内整合。就一所已具规模及水准之研究型综合大学而言,为了追求研究上
      的卓越,最直接易行之整合方式是校内整合。

(二)校际整合。可分为成立跨校之大型研究中心、组织跨校之大学系统、及相互
      合并为一所更大之综合型大学三种方式:

    枴鮦型研究中心之设立,可循两种途径。
      一是就最具发展潜力且国内已有相当基础之重要研究领域,其设置计画经教
      育部审查通过後成立研究中心;
      二是就教育部过去支助之追求卓越研究计画中,成果优异且有扩大研究□围
      之需求与潜力者,其设置计画经审查通过後成立研究中心。

      大型研究中心之设置,可以五年为期。期满应有制度化之严谨评估,成效良
      好者方可继续办理。相关契约或规□中,宜订定「落日条款」,以建立淘汰
      机制。而美国加州大学系统成立四研究中心之运作方式亦足资参考。

    枴鮱大学系统」(university system)。在尊重各参与大学之独立性与自主性
      的原则下,於各校之上成立一「大学系统委员会」(university system
      committee),协调与掌理各参与大学之研究与教学资源的整合,以有效追求
      大学研究与教学之卓越。

    大学系统之设置与组成,须由各参与大学共同向教育部提出跨校整合计画。教
育部宜□订具体审查标准,如各校之互补性、水准相当、地区相近、规模适当等。
经教育部核准成立之大学系统,其委员会可代表各参与大学向教育部提出追求卓越
之研究与教学计画,亦可提出大型研究中心设置计画。教育部应提供额外资源为诱
因。

    各种整合计画中所提出之追求卓越计画,教育部宜订定严格的审查程序与方法
。审查标准应兼顾研究主题之重要性、创新性、统整性、卓越性、可行性、及前瞻
性(或发展性)。计画主持人之学术造诣与领导能力,及主要研究人员有效执行研
究计画之能力,尤宜特加重视。计画中所要求之配合资源(如经费、空间、设备及
人力),亦应列项审核。

    合并两所以上之大学校院为一所研究型大学是最彻底的整合方式,也是最困难
的整合方式。将数所大学校院合并为一所更具规模的研究型大学,是最彻底的整合
方式,也是最困难的整合方式。无论是两所以上之非研究型大学校院,合并为一所
大学;或是以一所研究型大学为主,与一所以上之非研究型大学或学院相合并;或
是两所以上之规模较小的研究型大学,合并为一所更具规模的研究型大学,均应考
虑下列特点:(1) 各校区距离较近,在教学、研究及行政上易於互动;(2) 学校规
模较小,不符大学经营之效益;(3) 各校之院系在性质上具有互补性;及(4) 各校
之水准相差不大。大学校院之合并,实质重於形式。数校合并後,必须逐步提高相
互统合之程度,使其真正成为同一所大学,而非只是徒具形式,各自为政。

    其他相关配套措施建议尚包括改进通识教育、设置文理学院或相关学程或课程
、建立大学评□制度及专任技术人员制度等,均应配合研究型大学之推动由教育部
规划或鼓励学校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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