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培育配合九年国教一贯课程实施之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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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edu.tw/minister/tch9plc/tch.htm

  面对九年一贯新课程即将实施之重大变革,师资培育工作自应积极做好准备,
以资配合达成改革之目标。初步拟订之配套措施,重点有:

一、师资培育之配套措施,将分从「职前培育」和「在职进修」双管齐下,
    同步进行;实施的对象,包括中小学校长、主任、教师,师资培育机构
    之教授和学生,以及中小学生家长,乃至於学科参考用书编辑人员等,
    务期全体动员做好准备。

二、配套措施之实施内容,则包括:
(一) 新课程设计之理念与特色。
(二) 国民十项基本能力之内涵。
(三) 七大学习领域及学科名称。
(四) 各学科各学年之教学节数。
(五) 学校本位课程设计之要义及技巧。
(六) 统整、合科及主题教学之意义与策略。
(七) 教学评量之类别及实施技巧。
(八) 七大领域教学目标及其教材大纲。
(九) 其他相关推动事项。

三、师资培育配套措施之推动时间,拟自本(八十八)年度开始。
    第一年(八十七年十月-八十八年六月),预定完成下列目标

(一)印制「九年一贯国民教育课程总纲」单行本,用以分送师资培育机构教师
    及在校学生、国民中小学在职教师、省县市教育厅局人员等,以供研阅。
    本项工作预定於民国八十八年二月底前完成,届时上述人员对於前述
    「二之(一)-(四)项」内容,当有一定程度之了解。

(二)委请专家学者编制系列「参考手册」,分别就上述「二之(五)-(七)项」
    内容,加以界定说明并举例,提供书面资料,以备在职教师、师□院校师生及
    教育学程中心师生研阅参考。本项工作预定於八十八年七月底完成。

四、培训「九年一贯新课程宣导人员」,以备做好观念沟通及技能传习工作。
  配合前述「课程总纲」及其「参考手册」之印制完成,以及各领域教学目标与
    教材纲要之确定,邀集师资培育机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单位相关人员及各级
    教师在职进修机构人员等,共同研习沟通观念以建立共识,进而协调分工协助
    办理在职教师研习工作。本项工作预定於八十八年八-十月间办理。

五、全面推展「九年一贯国民教育课程纲要」之宣导活动,预定自民国八十八年
    十二月起分区、分段实施。配合上述参考手册等之印制完成,以及宣导人员
    之培训,本部将督导并补助师资培育机构及省(市)、县(市)教育行政主
    管机关,分批安排在校学生或在职教师参加研习,以期落实宣导工作,提升
    教师教学知能,增进改革信心。本项工作预定到民国九十一年八月底执行完成。

六、积极召开师资培育机构校长及主管会议,研讨师资培育课程因应之道,
    及早从事必要之调整,以应一贯课程实施之需。

  总之,师资培育机构之教授和在校生;中小学校长、主任和教师,以及学生家长,
    都将是新课程实施成败的决定者,本部均将尽力与之沟通,以获致高度共识,共襄
    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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