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文殊悔过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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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Idontknow@Lion (觉了), 信区: Buddhism
标  题: 佛说文书悔过经(二)
发信站: 狮子吼站 (Sun Jun  9 14:35:13 1996)
转信站: Lion


   「假使头脑著於地时,口演此言:『使一切人弃贡高自大之心
,孝顺父母,奉敬尊长,若干种养,当以逮得无能见顶佛之髻相,
越度一切世间诸法,身过三界,慧逾虚空。』」

   「今吾自归,以是五体投地礼德,使诸众生至成大道。世俗之
人生长五盖,以此功德自然弃除五盖之蔽,具足五根究竟五力,灭
绝五欲逮得五通,远离五阴成就五眼。其在五趣众生之类,获致殊
特五法之行:禁戒差特、三昧、智慧、修於解脱、度知见事。以是
五体投地之德,阴盖已消,住根、力者常念如来,未曾舍怀。

    「复说此言:『诸佛世尊唯垂恩慈而见愍念。於是一切十方世
界所有菩萨上至诸佛,慧无挂碍其行不二,於是平等将护法相,以
法身体清净之言无有解脱,鲜洁之心而无有心,一切诸法,慧无阴
蔽,无来无去,於一切智悉愍普见,等入如来证明要义;过去、当
来、今现在法,识知罪福因缘之报。诸佛世尊乃为圣眼,其慧成就
悉能证明,为人重任备精进已。吾从本际至於生死,於真谛际而自
迷惑,不能敏达无所识知,处在非法兴於法想,违犯政律以为律想
,非是众佑为众佑想,兴发不善以为善想。心随颠倒不了无常、苦
、空、非身,自贪见身,诸恶罪业所为非法,不顺典约佛所禁限,
自犯此罪若教他人。方当所作罪、盖、尘劳,不听闻法,憎恶菩萨
圣众之业,不奉道教见诸魔事,远波罗蜜诸度无极,若人布施抑令
不为,坏人德本使不成就。吾今皆从十方诸佛世尊光□,悔过自首
不敢覆蔽,令除其殃,改往修来,从今已後不敢复犯。勿复令我有
众罪盖,堕於地狱、饿鬼畜生、鬼、神、贫穷;若在人中莫令乏匮
,设在天上勿为贫天,博达众经莫贫於道,财业丰饶莫使厄匮,用
七法财以给少智。眼、耳、鼻、口、身、意、阴盖,斯侵亲属心坏
因缘。若生边地家室斗诤而相别离,臭恶,瑕秽而不可忍,莫与如
此眷属共会,常使应行正士俱会而与相见。今从十方诸佛悔过,改
往修来,不敢藏匿。』」

    文殊师利言:「当复自责:『我前世时行不清净,毁身、口、
意、□、怒、愚、痴兴心为害,放(言也)谀谄,多求无厌,积累恶
业,诽谤轻调,毁佛法众。不孝父母,蔑於尊长;众佑凡人,(日壹)
其功勋;不能自觉,轻智慢圣;自叹其身,求他长短;既身自犯,
又劝他人;其顺行者,教令越法。不知佛时,不知法时,不知僧时
,不知善恶时。深没贪□,□恚所沮,愚痴所蔽,不能精进;嫉妒
不实,凶暴难化。多所志慕计任吾我,处人寿命兴五趣念,乞求合
集怀谀谄想,积累无限非法之行。自计有身,念是我所;无常为常
想,若为乐想,无身为身想,不净为净想,堕四颠倒。种於恶业,
醉於形色,迷於财业,惑於傲贵,荒於国位,乱於眷属,所做过罪。
见睹诸佛、闻所说法不肯谘受,不供圣众离於德本,舍度无极而忘□道心,违失三宝。若复弃捐无尽正业、无量功德,及不可尽圣慧辩
才;所欲自恣,从恶知识,远於善友。从十方佛自首悔过,改往修
来,不敢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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