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违律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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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vidChiou@Lion (邱大刚), 信区: BudaXfile
标 题: Re: 楞严经第九卷谈四禅天
发信站: 狮子吼站 (Wed Aug 18 08:29:46 1999)
转信站: Lion
==> 於 Heaven (Heavenchow@Lion) 文中述及:
: ==> 於 矜羯□ (kftseng.bbs@buddha.nsysu.edu.tw) 文中述及:
: : 当这些东西已经变成个人挂在嘴上的口号或宣传品, 或是变成别人用以
: : 崇拜的理由. 那就已经很明显的是极端地不好的了!
: : 若有人夸张的告诉你, 某人有什麽神通力、功德力, 某人已得某次第定,
: : 你应该将这些话舍除, 并且应该视这个人为好大妄语者, 远离他的一切
: : 口语.
: 谈这些东西的确不太好, 每每看到新鲜古怪的, 我的心就会跳好几下...
: 贪心就起来了. :)
: 又不过呢, 这一版是 buda-xfiel 耶, 也就是谈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 能不能请版主出来聊聊, 怎样是神通感应, 行者不应多谈, 不应去关心的东西.
: 哪些又是可以茶馀饭後磕瓜子时可以□扯的呢?
: 我想, 有个标准也比较好让我们自律一下. :)
略提一下供作参考:
最简单的说法是佛陀不淮弟子「於未受戒者前示现神通」。
神通者,异能也。不管是身现、言说、意使误解,都违於律。
佛陀也表示不应认为可现神通渡众,只有偶尔个别特殊的
情形,而不足为常法。经、律之中,佛陀向弟子明确表明过多
次。
有一件史实,是一位大长者跟佛陀说「请您示现神通,
以让此城人民归敬於佛」,佛陀不许。这样子请了三次,佛
陀都斩钉截铁地拒绝。为什麽? 佛陀说了:「外道乃至世术
都有神通,以神通渡众会造成众生将佛法与外道法不分,信
者迷昧,不信者谤佛。」因此坚持不许。也因此虽然众生根
器有别,对於绝大多数的人,都是由「有施有戒有愿说...」
最基本的开始,确定当事人堪受於法,才说四圣谛(而不是
神通)。
在版上公开特殊感应的情形类似如上所述,应此我们应
谨慎言行。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避免增长行者的我慢。
神通既无法真正渡众,那麽讲说的人主要的发心往往是不自
觉的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厉害,这样子是造成大妄语的前行,
很危险,因此得要自省。如果真的是值得参考的实修的事情,
有时可以用第三者传述的立场来提供作参考,却得小心避免
我们自己因此而自抬身价。如有让人觉得我们很厉害的可能,
就得小心为上。
: 不然啊, 我有不少感想可以聊呢....
感想与异能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分辨,因此最重要的就是
我们自己觉察内心的动机了 :Q
: 讲一个应该不犯规的.
: 那一天去买沈香, 因为以前都买檀香, 这回换高级一点的.
: 在点香时, 发觉好香喔! 突然就有一个心情起来....
: 可怜如我没太多钱买好香, 而且我也很小气,
: 不过听说诸香之中, 戒香第一, 看好要尽量好好持戒, 以供诸佛.
yeah! 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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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ice@Lion (Nice to meet you), 信区: BudaXfile
标 题: Re: 避免违律的界定
发信站: 狮子吼站 (Wed Aug 18 08:37:45 1999)
转信站: Lion
[ 本文转载自狮子吼站 BudaFeeling 版 ]
[ 本文原作者为: yfan ]
最近椰林有个人po了一篇文章,大概是说他亲人受到众生干扰的事,他的姐姐自
己很苦恼,而他不知道怎样帮助姐姐所以po到版上来问问。
但是让我大感意外的是,有人竟然说,这是因为他姐姐有修行,才能接触到这一
类的众生。在我们站上看不到,这类的笑话文章被砍掉了,在椰林还留著,因为
是椰林网友po的,我不能砍。
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我打过三次禅七、一次佛七时,虽然师父(圣严法师)讲了
许多修行法门,但是每次一定强调一个重点,就是神通、灵异不可靠。我记得打
佛七时,有人看到啥光、灵异,师父一定解释为是身体的物理、化学现象。
而在禅七时一个故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因为那个是师父的一个朋友,已经修行
数十年了,後来竟然入魔,但本人不知道入魔,只知道自己好像变厉害了,原本
不会写诗,变成会写诗,还会一些「特异功能」,当时师父告诉他,你被附身了
这位修行人不相信。那时描述这个修行人时,在场的同学都笑成一团,觉得他很
笨,但故事的结局是很悲惨的,这个修行人没多久就往生了。师父说,你们觉得
他很笨,其实这是很容易犯的错,这位修行人修行精进、读过许多经书、通达义
理,相信最後还是著魔了,你们能够「把持得住」吗?
这个说很难,其实也很容易,只要搞清楚,什麽是修行的目的,什麽是修行的副
产品,就不会产生问题。古来大师、大德们修行,并不会著重因为修行我得到什
麽能力,或因为我修行而能接触不同世界的生命而沾沾自喜。那些大师们令我们
景仰的是,戒除贪□痴三毒,甚至不论其修行成果,光看他们的修行过程就足以
令人感动莫明了。打开高僧传,我们不会以那位大师因为很会飞,所以记录他飞
行的时速,也不会因为某位大师跟几位鬼神、天人打交道最多而为其撰文。我国
高僧传中以神通著名的佛图澄,也是因为他修行、弘法而令人钦佩,神通糖衣是
骗人来吃里头的解脱维他命啊!
佛陀不许弟子们公开地谈论神通,因为神通太炫丽了!而在这五浊恶世,人们会因
这炫丽的外表,而忽略了□实无华却最禁得起考验「除三毒」的工作。为了解除
生命最深层的痛苦,佛陀离开皇宫、奔向未知的森林,在树下枯坐了七年的体验
出只有去除三毒才能解除业力的枷锁、了脱生死、得到永□的喜悦。但神通的光
芒,使人们迷失了,忘记了当初修行的本怀,追逐可以被衡量的神通。
去除三毒是不能被衡量的,你能说「我的□心目前除去了1/3」吗?或者,「我得
到智慧是佛陀的50%」,不能。但能说,昨天我在梦中看到你半夜四点起来上厕所
,或者说,等一下有天人来找我聊天,我不能再跟你talk了,这一类放光、隔空
睹物、与非我类生命接触等等的事,是可以衡量、可以马上得到他人尊敬,可以
拿来沾沾自喜的,但在欺骗自己、获得无益的赞美时,也离开解脱越来越远。
但这麽简易的道理,从佛陀说法、菩萨、大师、大德谆谆告戒下,仍有人不断陷
入迷阵而不自知。如何不误入歧途呢?还是那句老话「老实修行」。老实修行,就
是拜佛的只是拜佛、打坐只打坐、持咒的只是持咒,遇到任何的境界,也只是境
界,皆视为修行中的过程中。只要我们明白,修行是为了解脱,那麽在过程中的
任何放光、接触只是过程,那是我的经验而已,但不是我的目的,没啥了不起的
,在我之前已有许多人解脱,在我之後也必有许多人会解脱,我只是其中一员,
如此便不起任何得意、傲慢之心。
接下来,以去除三毒为首要,唯有去除三毒才能达到解脱的目的,任何与此不相
应的产物,皆无可取,没啥好惊讶的。在以上的两种心态修行下,修行变得很平
常,但这是最安全的方法。
愿与网友共勉之.............
--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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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ftseng.bbs@buddha.nsysu.edu.tw (矜羯□), 信区: BudaXfile
标 题: Re: 楞严经第九卷谈四禅天
发信站: [鹿苑]五明学馆 (Mon Aug 16 13:41:38 1999)
转信站: Lion!nsysu-news!tccy
来 源: buddha.nsysu.edu.tw
==> 於 Heaven (Heavenchow.bbs@buddha.cbs.ntu.edu.tw) 文中述及:
: 再不过, 这样看来, 一些奇怪的感应要怎麽分办好或不好?
: 或是都不好?
当这些东西已经变成个人挂在嘴上的口号或宣传品, 或是变成别人用以
崇拜的理由. 那就已经很明显的是极端地不好的了!
以障碍正知见故, 应该舍除.
若有人夸张的告诉你, 某人有什麽神通力、功德力, 某人已得某次第定,
你应该将这些话舍除, 并且应该视这个人为好大妄语者, 远离他的一切
口语.
离於疑妄才能入於实际, 彼之功德神通力, 与行者无关, 无论真实与否
具应该舍除. 行者应该先以具足四正见为修习之目标.
何为四正见? 指苦、空、无常、无我等四种正见。正见,即指如实了知
世间与出世间之因果,审虑诸法性相等之有漏无漏智慧。四正见系於观
四谛(苦集灭道)中之苦谛时所产生之四相,即:
(一)无常,即非常,一切诸法皆因缘所生,於念念之间生灭不已之故。
(二)苦,逼恼自心之故。
(三)空,诸法究竟无所有之故。
(四)无我,即非我,人身为五蕴之假名,总为因缘生,无常一之我体之
故。
可自行参阅: 俱舍论卷二十三、卷二十六、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四、
大乘义章卷三「四谛义」、
十住心广名目卷三
行者应远离十六知见. 何为十六知见? 又称十六神我。未见正道之人,
於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有我、我所,计执我之心历诸缘,而有十
六种知见之别。即:
(一)我,於五阴法中,妄计有我、我所之实。
(二)众生,於五阴等法和合中,妄计有实之众生而生。
(三)寿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受一期之报命有长短。
(四)命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之命根连续不绝。
(五)生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能生起众事,又我来生於人中。
(六)养育,於五阴法中,妄计我生为父母所养育,并能养育他人。
(七)众数,於五阴法中,妄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众法之数。
(八)人,於五阴法中,妄计我为能修行之人,异於不能修行之人;又我
生於人道,异於馀道。
(九)作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有身力手足而能任事。
(十)使作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能使役他人。
(十一)起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能起後世罪福之业。
(十二)使起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能使他起後世罪福之业。
(十三)受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之後身当受罪福之果报。
(十四)使受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能使他受後世罪福之果报。
(十五)知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有五根,能知五尘。
(十六)见者,於五阴法中,妄计我有眼根,能见一切之色相;又妄计我能
起诸邪见、正见等,亦称见者。
此十六知见皆为「我」之别名。
请自行参阅: 大品般若经卷一习应品、
大智度论卷三十五、
大乘义章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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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观■□■□■□■□■□■□■□■□■□■□■观■□■□■□■观
身 法本法无法 受 既然清净 何必有网 譬如大日 遍照不爽 心 今付无法时 法
不 无法法亦法 是 上下十方 无为自在 因陀罗手 去曼达碍 无 法法何曾法 无
净□■□■□■□苦□■□■□■□■□■□■□■□■□■□■□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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