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学术网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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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yit.edu.tw/kyitpage/rule/rule_b.htm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具有讯息交换、线上交谈、问题解答、经验交流等多项
功能,举凡校园资讯、图书馆服务、学术活动、交通资讯都尽在其中,为学校学生之
最爱,在台湾学术网路上甚为流行,因此为使网路资讯品质不流於浮滥,拟定以下规
□做为 BBS站管理者及使用者遵守之依据。各学校应为其BBS站负起督导责任,而各站
管理者需能配合督导其站内使用品质。

一、    管理方面

(一)
    各学校应尽告知本公约之义务,并应为其BBS站等各类网路服务负起督导责任。

(二)
    必须记录远端主机 ( remote host)及远端使用者( remote username)以便追踪问题
    来源。

(三)
    版面名称必须定义清楚俾利使用者选择适合的讨论区。

(四)
    讨论区之设立与删除由各站自行决定办法。

(五)
    版主(Board Manager)之产生、任期、罢免或辞职等办法由各站自行决定。

(六)
    各站之管理人与相关版主须为其版内之文章发布做适切地选择,促使使用者确实针对
    讨论区主题参予讨论,必要时得删除不适切的文章并於适当时机说明理由。

(七)
    除有完善管理能力之单位建议不要使用BBSnet的功能。

(八)
    各单位依据本公约,自订管理办法,并提报学校或机关之权责单位核备後公布之。

二、    使用方面

(一)
    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并且只有注册者才能张贴文章,使用者应为自己所张贴
    的每一篇文章负责,并遵守下列五点要求:

   1. 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或发表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的资料及文章。
   2. 禁止利用 BBS 做为传送未经各站之管理单位核准之商业性资料。
   3. 禁止利用 BBS 做为传送耗用大量传送频宽及储存空间之资料。
   4. 禁止利用BBS做为干扰或破坏网路上其他使用者或节点之硬软体系统,例如散布
      电脑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之电脑系统、或其他类似之情形者,皆在禁止□围内。
   5. 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发布文章时,请尊重他人的权益及隐私。


(二)
    注册时,使用者必须注册完全,必须告之"真实姓名″、"地址″与"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address)″,注册不全或违规使用者,系统管理者(SYSOP)有权清除其帐号
    。

三、    其他

(一)
    各站的使用者所公开发表之著作,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权利时,自负民事与刑事责任,
    必要时各站可主动依法处理。

(二)
    本公约之修订需经台湾学术网路(TANet)管理委员会通过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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