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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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vidChiou.bbs@bbs.ntu.edu.tw (邱大刚),              看板  religion
 标题  缘起的原则
 时间  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 (Tue Oct 10 19:38:19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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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的原则


    以下几点是缘起的原则:

    一、在六根与六尘接触的每一刹那中,若没有解脱的念、智,就会出现有(
bhava )和生( jati )。换句话说,在与无明相应的接触中,刹那间就造作出
缘起。

    二、在缘起的语言中,没有所谓的「人」、「自我」、「我们」、「他们」
可成为受苦的人、灭苦的人,或在轮回中流转的人。

    三、在缘起的语言中,没有所谓的「乐」,只有「苦」和「苦的止息」,因
为「乐」是常见的所依【译注十】,所以缘起中不谈「乐」。除非用在日常用语
的解说上,才把不苦的状态当成「乐」,如说「涅盘是无上的乐」,以方便契合
道德的教诲。


    四、 在缘起的语言中没有自我的结生识( patisandhi-vinnana)【译注十
一】。 所以,在缘起里的识( vinnana )只是指六识(六根与六尘相触而生的
)。但如果你企图把六识当作为结生识,那也可以,然而如此解释六识本身,将
会造成名色、六入、触、受,且又不断地延续到缘起过程中最後的有和生。但佛
陀从不将识解释为结生识,因为佛陀的用意是要让我们看清平常感官的六识【译
注十二】。所谓结生识只有後期的论著才提到,它们在不知不觉中把常见带进佛
教中,并成为佛教中的害□,慢慢地侵蚀佛教,直到瓦解整个佛教。事实上,我
们已有平常感官的识或缘起(无明缘行)所引生的识,而不需要有结生识。

    五、在缘起的过程内,只有缘生法。也就是说一切现象都要有其他条件的相
互依存才能产生,而且也仅仅是刹那生灭,接著便继续辗转相依地衍生出其他现
象,这种由各种条件相互依存而产生的现象称为缘起。在此有两个重要的原则,
值得我们注意和研究:(一)别产生自我而成为常见的人;(二)别产生与自我
相对立的观念,认为什麽都没有,这是断见。更正确地说,只要保持中立,即所
谓的中道,就不离缘生法。

    六、以业( kamma )的角度来看, 缘起显现的是非黑非白业及黑业、白业
的灭尽,并把福业、非福业和不动业( anenja )全都当作是「苦」。必须超越
这三种业才能够彻底灭苦,这样业才不会成为执著自我或一切常见的所在。

   七、符合「现见」( sanditthika )【译注十三】才是佛教的原则。 以一
次流转包括三世的方式来诠释缘起,就不是「现见」的原则。缘起的十一种状况
【译注十四】都必须不离「现见」,这才是佛说的缘起。

    八、在经典中解说缘起的方式有许多种,譬如:(一)从无明到老死(苦)
——顺说缘起(   anuloma  );  (二)从老死(苦)到无明——逆说缘起(
patiloma ),这顺向与逆向的两种解说中也有缘起的还灭; (三)从根境的接
触解说起,直到产生识、触、受等,但不必提到无明;(四)从受开始,相续到
苦(老死);(五)最後也许是最奇特的说法:生和灭在一次缘起的运行中同时
解说,也就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直到受缘爱,并反过来说明爱灭即
取灭,直到苦灭,这是最奇特的说法。这种说法的涵意似乎是说,即使缘起已发
展到爱了,也有可能即刻产生正念而中断了爱的流转,并倒转过来灭除苦。如果
我们把经典中各式各样的缘起拿来讨论,那将会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缘起实在
不必涵盖三世。

    九、缘起是刹那的现象,而非□常。因此所谓的生或死,必须放在一般人日
常生活中的缘起流转中说明,也就是如前面第一段所说的,在根境接触时失去正
念。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到,当贪、□、痴等烦恼生起,自我就已经诞生,每一次
就是「一生」。如果有谁还喜欢「今生」、「来生」这些名词,就得掌握刹那的
生,这样我还可以接受,因为它还能契入真理——当下可以体证并受用。如果要
依照日常用语所说的生(从母胎所生),就不是缘起的语义,它将阻碍我们对缘
起的理解。我们应重视眼前可及的「来生」,只要想克服,就能做到,这比起无
法预知投生於何处的「来生」要好得多了!

    十、仅仅在理论上讨论的缘起称为哲学,它没多大用处,大可不必!真正的
缘起是一种修行,它可以不让苦产生,亦即当根与境接触时,对六根都保持著醒
觉。 以这个原则,来守护六根而不产生漏( asava ),才是圆满的缘起还灭。
即使你不以「缘起」称之,    实际上还是同一件事,    这种缘起叫做正道(
samma-patipada )。【译注十五】

    前面所叙述的一切都可作为测试是否理解真正缘起的准绳,简单地说,真正
的缘起是直接灭苦的实际修行。苦之所以生起是因为一旦有烦恼,就会有缘起(
从无明到老死)的一次流转。这就好像两回合的生,因为当内根和外尘接触时,
产生与无明相应的识,第一回合的生是指名色的生,相续地识缘名色,名色缘六
入。然而在尚未发生之前,识似乎不存在,因为此时识处於休止状态,这种识只
在持有常见观念的人中,才称它为结生识。由於触而引生受,相续地就直接产生
爱和取的烦恼,继而发展出有和生,就是我与取——执取「我」、「我所有」的
生,这就是第二回的生。如此就得承受生、老、死、愁、悲、苦、忧、恼等的痛
苦,简称为五取蕴( pancupadanakkhandha ),也就是苦。 总而言之,缘起的
一次运行含有两回合的生,不必等到进入棺材才有死或再生,以日常用语来解释
肉体的生和死,与佛陀所教导的缘起无关。

    很明显地,佛陀教导缘起的用意在於更加彻底灭除我见或灭除自我。单靠一
一分析五蕴来看「无我」还不够,才必须看清缘起的现象。每一蕴依「此有故彼
有,此灭故彼灭」的因果法则,只在缘起的十一种状况圆满地生起时才出现。这
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出「无我」、惑(烦恼)、业、异熟( vipaka )或从因到果
的整个过程现象都是「无我」。若只听闻「五蕴无我」而不能看清缘起的现象,
那也可能会产生可笑的迷惑。就像巴利经典中记载,曾有位比丘对佛陀说:「可
敬的佛陀!听说五蕴无我,那麽无我所造的业由谁承受呢?」【译注十六】这点
足以看出只听闻「五蕴无我」,但对「无我」一知半解的情形。一谈到造业和业
报,就认为有个「我」去接受苦或乐的业报,这会造成可笑的情况,然而如果能
彻底看清缘起的现象,就不会产生这种疑惑。


 若能彻底看清缘起法则中的刹那现象,就不会像前面典故中所说的,有个自
我在运作。即使在缘起之流中,仍然可能出现今生、来世、恶道(地狱、恶鬼、
畜生、阿修罗)、人、天神及梵天,甚至佛、法、僧。这皆是由福业、非福业和
不动业的造作力( abhi-sankhara )所驱使。 如果其造作力已成功地引发受或
生,而心又处於烦恼忧虑如火焚烧的状态,此刻地狱就生起了。有如《相应部》
谛相应深□品第三热烦经里, 佛陀所称的「大热地狱」( Mahaparlaha )【译
注十七】, 而在其它地方则称为「六触处所属之地狱」(  Chapassayatanika-
niraya ), 这才是真实的地狱,比起持有常见的人所相信的那地底下的地狱更
为恐怖。同一部经典的下几段里,说明天堂为「六触处所属之天」(
Chapassayatanika -deva ),这才是真正的天堂, 比起持有常见的人所相信那
天空之上的天堂更为真实【译注十八】。假如我们的感受或(内心的)苦都充满
著恐惧, 就是阿修罗( asura ); 倘若□饿得喘不过气来,就是饿鬼( peta
);愚痴就是畜生;苦乐参半,就是人类;享受著各式各样和各种层次的情趣,
就是不同层次的天神; 若饱尝色定(  rupa-jhana )或无色定( arupa-jhana
)的乐受和非苦非乐受,就是不同层次的梵天,这比进入棺材後才能经验的境界
更为真实。 那些误解都是由於对佛教的「化生」( opapatika )持有歪曲的观
念所致。

在缘起还灭中,我们就可发现真实的佛、法、僧是当下可体证的,并只有智
者能亲身体证。这比持常见的人所说的三宝更真实,持常见的人所说的三宝只是
无心的唱颂而已,毫无意义可言。今生是缘起流转运作当下的一个运行,来生是
缘起流转的下一个运行,如此去了解,比持常见的人更真实。在他们看法中,「
生」是从母亲子宫中出生,「死」是进入棺材的肉体死,这是日常用语或儿语,
而不是佛陀教导缘起的语意。这样正确地去了解缘起才是佛陀教导论说的缘起,
而不是後期常见论师们论说的缘起,後期论师论说的缘起是他们自己的创作,并
一代传一代授受至今。

    缘起的语言或无上的法语可以帮助我们如实理解事物的真象,这和一般被许
多常见所渗染的语言不同。例如正见( samma-ditthi ),以一般人或凡夫所使
用的日常用语来说明,就是有这个世界、有他方世界;有父、有母;有天堂、有
地狱;有业、造业者和受业者;有今生和来世,这都依照著一般人所理解执持的
语言来说明。一旦升到中级的正见,做为八正道之一,就不是这麽解释,它只指
出苦和苦的灭尽而已,且不提也不承认有个受苦者或有个「人」在灭苦,这都被
称为正见。至於无上的正见,或如实的出世境界,这在经典中就有更深一层的说
明【译注十九】, 乃如实看清缘起的知见,既不偏向存在主义( atthita ),
也不偏向虚无主义( natthita ),而是彻底看清且安住在中道,也就是看清「
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的缘起之流,其中并没有任何的「我」、「人」,甚
至天堂、地狱存在。有了这种程度的知见,称为如实的中道,因为它不会偏向於
断见或常见□
  请各位注意,依世俗谛的正见说明有自我,至於胜义谛的正见,则没有自我
,那里有个自我呢?这都可称为佛教的正见,不过日常用语是用来教导一般人的
道德,法的语言则用来教导那些眼睛只覆盖著微尘的人,让他们了解如实的真理
,以便成为圣人。佛陀总是用两种语言来说法,缘起不是伦理道德,而是无上的
胜义谛,没有一个主体能在一生又一生之中流转,也没有把缘起的一次运行分段
到三世的必要。


【译注一】【法音集】第七册为《深深了解佛法真义》( Osaretabbadhamma )
         , 《生活中的缘起》即是译自该书的第十一章〈 实修止息缘起法的
         原则〉,内容倾向对传统缘起教法的批判,佛使比丘於此章中论说缘
         起并没有贯通三世,可在日常生活中实践。

【译注二】请参阅《长部》等诵经(《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八册,  228 ~ 232
         ),及《长阿含经》众集经(《大正藏》第一册,  49 页下□ 50 页
         上)。

【译注三】处善巧:以十二处为观察的对象而生起的智慧。缘起善巧:以缘起为
         观察的对象而生起的智慧。

【译注四】记载於《相应部》因缘篇, 因缘相应, 树品(  10th  Sutta, The
         "Tree"  Sutta, The  Kindred  Saying  on  Cause, Nidana-vagga,
         Samyutta-nikaya II, PTS, p.64 )

    依《汉译南传大藏经》:「阿难!勿作是言。阿难!勿作是言。 阿难
         !此缘起所见甚深而且深远。 阿难!因未证此法,由於不知,如是,
         此如□索之众生, 被肿物所覆之众生,如文若草、灯心草之有情,不
         脱苦处、恶趣、无乐处之轮回。」(第 14 册, 110 页)

         请参阅《长部》大缘经(《佛教大藏经》第 85 册, 169 页)。叶均
         译,《清净道论》下册, 245 页,华宇出版社。

【译注五】阿罗汉是彻底圆满觉悟的人,他在每一刹那都能起觉照,念念不中断
         ,六根皆能清净无漏,所以称为圆满的正念。 而凡夫只能偶尔生起正
         念,甚至没有正念,所以并不圆满。

【译注六】道德是一种「有我」的世间善法,仍有主体自我的观念,与缘起灭除
         主体自我的教义相对立。

【译注七】记载於《相应部》因缘篇, 因缘相应, 伽拉罗刹利品( The Fifth
         Sutta, Kalara The Nobleman, in the Kindred  Saying  on Cause,
         Nidana-vagga,Samyutta- nikaya, II, PTS, p.43 )。

         依《汉译南传大藏经》:「比丘!有『命与身为同』之见, 此非梵行
         住。 比丘!有『命与身为异』之见,此非梵行住。比丘!离此等之两
         边,如来缘中说法,缘生而有老死。」(第 14 册, 71 页)

【译注八】依《增支部》三集,大品:「汝等勿信风说,勿信传说,勿信臆说,
         勿信与藏〔经〕之教〔相合〕之说, 勿信基於寻思者,勿信基於理趣
         者, 勿信熟虑於因相者,虽说是与审虑、忍许之见〔相合〕亦勿予信
         、〔说者〕虽堪能亦勿予信、虽说〔此〕沙门是我等之师, 亦勿予信
         之。」(《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19 册, 269 页),此乃《噶拉玛经
         》之十大原则。

【译注九】请参阅《大般涅盘经》(《佛教大藏经》第 85 册, 204- 205 页)
         。 「四大教法」是指任何说法不论是传说从佛陀那儿亲听亲受的,或
         从僧团多闻长老, 或从众多善知法律或一善知法律的长老听来的都好
         , 应把它与「经」、「律」相比较对照:如果合经依律,便确定「此
         言是真佛陀所说」; 如果离经违律,便可断定「此言确非佛陀所说。
         」

□i译注十】因「乐」易引生常见,而「苦」易引生断见。

 【译注十一】结生识指连结此生至彼生的主体。

 【译注十二】平常感官的六识是未在缘起中流转的识,缘起的识是受到无明缘行
         所污染的六识, 而感官所产生的六识就纯洁如天真的孩子,是一种纯
         粹觉知的作用。 无明相应的识是一种错觉的识,天真孩子的识是一种
         知觉的识, 圣人、佛陀、阿罗汉的识是一种正觉的识,所以识分为三
         种:错觉的识是无明缘行的识, 是一般凡夫受到无明所污染而产生的
         错觉的六识; 知觉的识是纯洁的孩子未受到无明或後天邪知邪见所污
         染的六识;佛陀正觉的六识,是已经如实了知万物现象的识。

 【译注十三】「现见」的原则即是此时此刻可体证的原则。

 【 译注十四】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
         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共有十一种状况。

 【译注十五】记载於《相应部》因缘篇,因缘相应,佛陀品第三道迹:「所谓正
         道迹者何耶?因无明之无馀,离贪灭,故行灭, 因行灭故识灭,....
         如斯是全苦蕴之灭。 诸比丘!以此谓正道迹。」(《汉译南传大藏经
         》第 14 册, 5 ~ 6 页)

 【 译注十六】记载於《相应部》犍度篇, 蕴相应,中五十经,第三所食品( On
         What must be Devoured, The Middle  Fifty  Suttas, The Kindred
         saying on elements, Khandha- vagga, Samyutta-nikaya III, PTS,
         p.88 )

        依《汉译南传大藏经》:「.... 其时有一比丘,心生思念:『如是色
         乃无我,受.... 想.... 行.... 识乃无我。〔然〕无我所作之业,何
         者之我应受?』 .... 」(第 15 册, 150 页)


【译注十七】依《汉译南传大藏经》:「诸比丘!有名大热之地狱。於彼处,眼
         所见之色, 唯见非可爱相、不见可爱相,唯见非可乐相、不见可乐相
         ,唯见非可意相,不见可意相。 耳所闻之声.... 鼻所嗅之香.... 舌
         所味之味..... 身所触之所触..... 意所知之法, 唯知非可爱相、不
         知可爱相, 唯知非可乐相、不知可乐相,唯知非可意相、不知可意相
        。」(第十八册, 352 页)。


【译注十八】记载於《相应部》六处篇,   第三五十品,  提婆陀诃品(   on
         Devadaha, The  Kindred  Sayings  on The  Sixfold  Sphere, The
         Third  Fifty Suttas, Salayatana-  vagga, Samyutta-nikaya  IV,
         PTS, p.81 )

         依《汉译南传大藏经》:「诸比丘!余见名为六触处所属之地狱。 於
         此凡以眼见色,仅见不乐之色,不见乐色; .... 。 凡以耳闻声....
         凡以鼻闻香.... 凡以舌味味... 凡以身触触... 凡以意识法,唯识不
         乐之法,不识乐法;.... 诸比丘!汝等为得住梵行之好机。」「诸比
         丘!余见名为六触处所属之天。 於此,凡以眼见色,唯见乐色,不见
         不乐色; .... 凡以耳闻声.... 凡以鼻嗅香.... 凡以舌味味.... 凡
         以身触触.... 凡以意识法,唯识乐法,不识不乐法; .... 诸比丘!
         汝等为得住梵行之好机。」(第 16 册, 166 页)

         请参阅《杂阿含经》二一○经(《大正藏》第 2 册, 53 页上)。

【译注十九】记载於《相应部》因缘篇, 食品( The Sustenance Suttas, The
         Kindred  Sayings on Cause, Nidana-vagga, Samyutta-nikaya  II,
         PTS, p.12-13 )。

         依《汉译南传大藏经》:「迦旃延白世尊:『.... 大德!正见者何耶
         ?』『迦旃延!此世间多依止於有与无之两〔极端〕。 迦旃延!依正
         慧以如实观世间之集者,则此世间为非无者。 迦旃延!依正慧以如实
         观世间之灭者,则此世间为非有者。 迦旃延!此世间多为方便所囚、
         计、取著。 圣弟子计使、取著於此心之依处,不囚於『予是我』,无
         著、无住,苦生则见生,苦灭则见灭, 不惑不疑,无缘他事,是彼智
         生。迦旃延!如是乃正见。.... 迦旃延!说『一切为有』,此乃一极
         端。 说『一切为无』,此乃第二极端。迦旃延!如来离此等之两端,
         而依中道说法。」(第 14 册,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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