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法:两件基本的事实 |
精华阅读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转寄 | 返回上层 |
§7.4 法:两件基本的事实 (175) 最後,我们要谈「法」或「真理」。 在一切事中,包括「我」以及「与我有关的」(我所),都有我们必须认识 的真理存在。如果我们不认识真理,或错误地了解它,与我们有关的事情、生 活也会不正确。这将会引起问题,导致苦的生起。 所有如此的认知被归纳成二个主题:「合成的事情(有为法)」(compounded thing)(诸行,制约concoctions),也就是有原因(因)及条件(缘)的; 以及与之相反的,「非合成的事情(无为法)」(non-compounded thing)。 你们可以透过形上学的名词:「现象」与「本体」来学习这两个主题。 原则上,本体与现象正好相反,它们是一对。 如果某个东西是现象,它就是一个因缘和合而成的东西,而且它必然会显 现出无常的真理。如果一个东西是本体,它就是一个非因缘和合而成的东西, 它不是无常的,而是恒常的(permanent)。 因此,我们研究一切法的无常,直 到我们清楚地认识无常的真理为止,然後我们就不会执著任何事。不执著任何 事的心,便开始了解超越无常的恒常之事,也就是本体--涅盘。 明白这两个真相--条件所构成的(有为)与非条件所构成的(无为)是 相当重要的,它是最重要的原则。安般念法念住的修习是在引导我们了解这两 个事实。 (176) 这是我们学习这四法的精髓,如此的学习能带来(了解此二法的)认知 及利益,这是安般念的重点。 |
精华阅读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转寄 | 返回上层 |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