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与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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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sandjs.bbs@bbs.ee.ncu.edu.tw (js), 信区: education 标 题: 教改在法律上.....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Sun Mar 7 12:03:53 1999) 转信站: Lion!ccnews.nsysu!news.civil.ncku!news.ncku!news2.ncku!ctu-gate!news.nc 来 源: @140.115.8.109 ----- 以下内容是摘自中华民国振铎学会的一份函件, 提到这些年来教改在法律方面的斩获. 不论我们在修法过程中有没有表示过任何意见, 不论我们对这些法支持或反对到什麽程度, 这些法就是目前教育界要遵循的东西. 近十几年来台湾透过修订法律, 改变游戏规则来引导教育界的整个变化. 法律具有比行政命令更高的稳定性, 对官民各方也有最高的约束力, 以法律 来引导变革会使过程与局面不易紊乱. 而引导整个教育改革的修法行动, 已 经完成的有: 大学法/国立大学校务基金设置条例/师资培育法(目前在进行 第五度修订)/教师法/国民教育法/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及抚恤条例等. 仍在 推动中的有教师待遇条例/教育部组织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家长会法/教育 经费国库负担法/学校教育法等. -- ◎ Origin: 中央松涛站□bbs.ee.ncu.edu.tw From: 140.115.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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