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与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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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sandjs.bbs@bbs.ee.ncu.edu.tw (js), 信区: education
标 题: 教改在法律上.....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Sun Mar 7 12:03:53 1999)
转信站: Lion!ccnews.nsysu!news.civil.ncku!news.ncku!news2.ncku!ctu-gate!news.nc
来 源: @140.115.8.109
----- 以下内容是摘自中华民国振铎学会的一份函件,
提到这些年来教改在法律方面的斩获.
不论我们在修法过程中有没有表示过任何意见,
不论我们对这些法支持或反对到什麽程度,
这些法就是目前教育界要遵循的东西.
近十几年来台湾透过修订法律, 改变游戏规则来引导教育界的整个变化.
法律具有比行政命令更高的稳定性, 对官民各方也有最高的约束力, 以法律
来引导变革会使过程与局面不易紊乱. 而引导整个教育改革的修法行动, 已
经完成的有: 大学法/国立大学校务基金设置条例/师资培育法(目前在进行
第五度修订)/教师法/国民教育法/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及抚恤条例等. 仍在
推动中的有教师待遇条例/教育部组织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家长会法/教育
经费国库负担法/学校教育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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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中央松涛站□bbs.ee.ncu.edu.tw From: 140.115.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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