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y:

请问《增壹阿含经》卷二十九〈六重品37〉第7经:“若眼起时则起,亦不见来处,灭时则灭,亦不见灭处;除假号法、因缘法”这一段经文是什么意思?

请问 假号法 =\= 因缘法 吗?


Philosopher:

[阿含辞典(庄春江)]

俗数法:也译为“假号法”,指缘起法的“流转面”,即“此有故彼有”;“无明缘行,行缘识……有缘生老病死”,参看“缘起法”。


Cathy:

反正从除俗数法的注释我就不懂了啦。


David Chiou:

将站上原先的注释写得更白话些如下:

除假号法、因缘法:只有假名、只有世间因缘和合的现象。“假号法”指假名、世俗上的名称。“假号法”在《杂阿含经》译为“俗数法”。


Peter:

我稍微引用蔡耀明老师的翻译:“(如此的表述),除了语言约定所带出的法目,(而并非本身还存在着任何本身实有的或本身实质的项目)”


Philosopher:

假名: 佛教用语。佛教认为世间的一切,都由语言概念成立,没有真实的体性。

只有现象, 没有本体

这在科学上有很多相关的发现,例如观察电子时,一再逼进,会发现波的特性,而不只是一个固定的电子,所谓“波与粒子的二相性”。


Cathy:

我看经文当中以钻木求火作的例子,好像有一点懂了:

彼假号法者,此起则起,此灭则灭。此六入亦无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无人造作,由父母而有胎者亦无,因缘而有,此亦假号,要前有对,然后乃有。犹如钻木求火,以前有对,然后火生;火亦不从木出,亦不离木。若复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缘合会,然后有火。


David Chiou:

今天 Cathy 提到“第一最空法”的经文不好懂,应该是道尽了很多乡民的心声,虽然我个人以为已注解清楚了,毕竟习以为常就没注意到别人不懂 XD 因此再写得更浅显些,加以以下这段于读经拾得的第一段,看是否更加“好读”:

视网膜、光线等条件都具足,我们才有视觉、才能看到东西;当条件不具足时,例如没有光线,自然就没有视觉、看不到东西。(为简化讨论,姑且不将没有光线时看到一片漆黑的情况称为有视觉。)

那没有视觉、看不到东西时,视觉跑去哪儿了?视觉没有跑去哪边,单纯就是因为条件不具足,视觉就灭去了。

同理,有视觉、看得到东西时,视觉也不是从哪个地方跑过来,单纯就是因为条件具足,视觉就升起了。

这个道理,在本经中描述为:若眼起时则起,亦不见来处(视觉升起时不是从哪个地方跑过来),灭时则灭,亦不见灭处(视觉没有跑去哪边);除假号法、因缘法(只有一个假名叫做“视觉”;“视觉”只是一个名称,用来描述条件具足而看到东西,并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实体称作“视觉”而跑过来、跑过去。)


Peter:

眼会不会单纯只是讲眼根呢?在经典里,就我所知,讨论到对于外境的认识时,通常是解开考察出根(知觉器官)、境(知觉对象)、识(分别式知觉),由此带出六触(或十二触)、十八界这样的分析。

个人浅见,眼不完全能等同视觉,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产生出眼睛的和逞生产出视觉的,两者的关联条件不相同。

我试想以眼根的说法来推理,就可以顺着耳、鼻、舌、身、意来推导,就能带出佛经一贯以基础的、容易入手的,层层带出的考察对象,借由在基础熟练了才能层层解开进而通达了悟。


David Chiou:

Peter 说得没错,“眼”通常指“眼根”,不过在六入处相关的进阶经文中,有时也会把眼所缘生的身心运作都用“眼”一言以蔽之。以上为了方便理解,以视觉作为例子来说明,只是举例而已。若要用“眼根”说明也可。

参考《杂阿含经》卷三十一第899经:“若比丘眼生、住、成就、显现,苦生、病住、老死显现;如是,乃至意亦如是说。若眼灭、息、没,苦则灭、病则息、老死则没;乃至意亦如是说。”在这经中,不是单只说眼根灭了就没老死,而是指眼根缘生的一连串因缘不再生,自然就没有老死。

一般说“缘眼、色,生眼识”的是拆解、细部分析六入处相关因缘运作原理的经文,而只有些“进阶经文”才会以“眼”一言以蔽之相关的因缘,除了第899经外,许多说把“眼”灭了就能解脱烦恼、证得涅槃的那些经文也是这类解法,并不是说眼根除了就搞定了,而是指整串的因缘能灭除才能解脱烦恼、证得涅槃。


Cathy:

非常谢谢 David 用心的把难读变好读。每次看到像 David、Heaven、root 等,为了同学们不懂的问题,总是用心的想方设法,站在对方的角度,以对方能理解的语言来让对方了解,这份用心,很令人感动。

从以前到现在,我和其他同样是低年级的同学,常常很羡慕这些随手可以写出一堆佛法,回答所有问题的人。

后来慢慢发现,这些人所写可以容易被人理解,可以读佛经如读小说般容易的特异功能,关键在于他们的“发心”。他们不以自己成就为傲,对他人所提问题用心回答,愿意用浅显易懂的文字,适合对方程度的文字,只为让来求知发问者了解,而不是卖弄自己所学,这一份“为他人着想”的心,就是菩提心。

就在过年前不多久,这边大概有少数几位同学在另一个讨论团体,有看到 heaven 说出他自己的志愿,也是类似的,希望以自己所学,让身边的人从佛法得益。这一份发心,让 heaven 所写的东东都浅显易懂,就如同上面 David 一样。

我相信,也因为这几位同学的发心,进而影响他们在佛法学问上,比别人更精进,最后当然懂的比旁人多很多很多。了解了这一点,才了解要成就自己,先作就他人,菩提心的发起就会有很大的力量,利益了他人更利益了自己。


David Chiou:

增壹阿含经第37品的例子,如果举眼根为例是最四平八稳,但大多人要不就将眼根解为眼睛,而眼睛要整个生灭是几十年的事,以眼睛作例子较难体现此经所说刹那生灭的意义(相当的杂阿含经经文特别指出“此阴灭已,异阴相续”);而程度好的人会解为胜义根,但这种同学也不需要我们举例说明了,否则反而容易沦为玄虚。因此就先前同学们提出要让新进同学就能理解的例子,以视觉为举例,个人觉得或许会比用胜义根举例来得容易理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