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当法施,勿习食施”共有 1 个注解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5:34:55)

增壹阿含经(1)
增壹阿含经惭愧品第十八(三) 应当用心于法施,不该用心于饮食、施物。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作“汝等当行求法,莫行求饮食。”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你们要成为我的法之继承人,不要成为财物之继承人。” (2024年11月21日 17: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