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当法施,勿习食施
”共有 1 个注解
(更新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22:53:02)
增壹阿含经(1)
增壹阿含经惭愧品第十八
(三)
应当用心于法施,不该用心于饮食、施物。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作“汝等当行求法,莫行求饮食。”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你们要成为我的法之继承人,不要成为财物之继承人。”
(2018年11月10日 11: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