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2022/10/22:

常看到自称根本佛教的人,表示《长阿含经》记载佛陀涅槃前吃的“栴檀树耳”,其实是“猪肉”,是北传译者因为中国吃素,所以乱翻译。

点解?


David Chiou 2022/10/22:

那是南传尼柯耶资源还很少的时候,一些一知半解、或是见缝插针的想像,我大概二十几年前就见过这种讲法了。没想到时至今日,南传巴利藏资源这么丰富了,还有人主张这不合时宜的论点。

《长阿含经》经文为:

“是时,周那寻设饭食,供佛及僧,别煮栴檀树耳,世所奇珍,独奉世尊。”

“栴檀树耳”即栴檀树上长出的木耳(茸)。

庄春江居士的南传《长部尼柯耶》将巴利藏中译为:

“那时,那夜过后,铁匠之子纯陀在自己的住处准备胜妙的硬食、软食,以及很多猪喜欢的菇蕈类后,使[人]为世尊通知时间。”

庄居士注释:

“栴檀树耳(DA.2)”,南传作“猪喜欢的菇蕈类”(sūkaramaddavaṃ,逐字译为“猪+柔软”或“猪+喜欢的”),此字指嫩猪肉或菇蕈类,至今为止无法定论。

其实巴利文sūkaramaddavaṃ的意义为何,自古南传就没有定论,注释书中也有列出各种解读,“软猪肉”是其中一种解读。拿这个没有定论的议题来攻击北传译师,有点过头了。

近代也有南传学者见到了北传《长阿含经》中翻译为“栴檀树耳”,认为对于厘清南传《长部尼柯耶》sūkaramaddavaṃ的意义有帮助,而采“猪喜欢的菇蕈类”这解。

这是南传学术界的看法,下封信我再分析错误论点的其他错误点。


David Chiou 2022/10/22:

《长阿含经》卷一的长阿含经序记载:

“以弘始十二年岁次上章阉茂,请罽宾三藏沙门佛陀耶舍出律藏一分四十五卷,十四年讫。十五年岁次昭阳赤奋若,出此《长阿含》讫。凉州沙门佛念为译,秦国道士道含笔受。”

“昭阳”、“赤奋若”分别是《尔雅》对天干“癸”、地支“丑”的古称,因此“昭阳赤奋若”即癸丑年,后秦弘始十五年、公元413年。

众所周知,中国僧尼强制素食是梁武帝所下诏,在那之前中国僧尼并没有强制素食。梁武帝生于公元464年,卒于公元549年。

也就是说,《长阿含经》是在梁武帝出生前五十年就译完了,佛陀耶舍和竺佛念译经时根本不可能受到五十年后才出生的梁武帝下诏的影响。

再者,佛陀耶舍也译了《四分律》,四分律当中主张出家人除了不净肉,还有象、马、龙、人肉不得食,其余肉可食,毕竟是居士所供养的而不能浪费。如果佛陀耶舍是会为了宣扬素食而篡改经文的人,那他翻译的《四分律》就不会这么写了。

所以主张“《长阿含经》译者因为中国吃素,所以乱翻译”,只是一种天马行空的阴谋论,是不合理的。

为了宗派之争,而天马行空、断章取义的这类联想还有非常多,毕竟是见浊的世间。而佛陀教导我们不应以经文作为诤竞的工具:

若有愚人习于法行,所谓契经、祇夜、偈、授决、因缘、本末、譬喻、生、方等、未曾有、说、广普;虽诵斯法,不解其义;以不观察其义,亦不顺从其法,所应顺法终不从其行。

所以诵斯法者,从欲与人共竞诤,意计胜负,亦不自为己有所济及,彼诵法已,则犯制限。犹如有人出彼村落欲求恶蛇,彼若见极大之蛇,到已,以左手摩抆其尾,然彼蛇回头螫蜇其手,由此缘报,便致命终。

此亦如是,若有愚人玩习其法,十二部经靡不斟酌,亦不观察其义。所以然者,由不究竟正法义故。

佛陀所说的法都是为了让人“自调伏,自止息,自求涅槃”,而不是让人比胜负的。还是多研究经律,然后依教修行,才有实质的利益。